非法集资经侦大队不立案标准怎么办?
相信大家对非法集资略有耳闻,非法集资顾名思义,该行为是违法的,非法集资就是指的一个个人或者是单位,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它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的吸收公众的存款罪,还有一个就是集资照片罪。 那么非法集资经侦大队不立案标准怎么办?
一、非法集资个人报案公安机关经侦队不受理怎么办
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全部
相信大家对非法集资略有耳闻,非法集资顾名思义,该行为是违法的,非法集资就是指的一个个人或者是单位,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它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的吸收公众的存款罪,还有一个就是集资照片罪。
那么非法集资经侦大队不立案标准怎么办?
一、非法集资个人报案公安机关经侦队不受理怎么办
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以上就是非法集资经侦大队不立案标准怎么办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构成了两个罪名,这样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严重的扰乱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刑法中对于这样的罪犯,按照情节处罚,如果涉及的金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到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如果经侦大队对于这个行为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