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销售服务中建筑服务包括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 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 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 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
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 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全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 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 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 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
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 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 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
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 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 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 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 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 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 途的工程作业。
(5) 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 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
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 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