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出租经营人,其每平方米的月转行为取得的租金收人,租价高于其每平方米灵对溯狙洲因墉臼洲目臼U目困阴粗按税法规定应同时征收营业税、房产税等。房屋出租有多种形式,其中之一是房屋转租,在具体征管工作中遇到的房屋转租有两种情形:一是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全部租给他人使用;二是承租人将所承租房屋部分转租给他人使用。
其租金收人如何纳税?首先从营业税来看,房屋的产权人取得租金收入应缴纳营业税,但承租人全部或部分转租房屋取得的收人如营业税,其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是否可拿产权人缴纳税予以抵扣等问题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无具体规定。
其次,从房产税看,承租人全部转租取得的收人缴纳房产税,武税发[1993]186号文有如下规定:“产权人将房产有偿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有偿转交他人使用,产权人可按自己取得的租金缴纳房产税,转租人因只向产权人缴纳了该房屋出租收人的一部分,因此转租人则应按自己取得的租金收人凭产权人收取租金的有效发票或收据上的租金予以抵扣,再按共余额代产权人缴纳房产税”较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