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贴现给乙公司这个过程,是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应收票据同时甲公司支付乙公司现金的过程,如果要据实反映,就要从该应收票据的来源开始做凭证,借:应收票据,贷:其他应付款。
贴现时,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转给丙公司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这样就形成了一边挂了其他应收款,一边挂了其他应付款。 而这两笔业务与乙公司又没有实质关系。
如果一定要入账,你可以用一张代付协议或其他之类的协议将这个挂账户平掉。不然就永远挂着了。如果关系不大,建议就完全不要入账了,就当是出租账户使用,只在账下自己记一笔备忘,让领导签个字,有问题时可以保护自己。
不过,这样做当然是不符合会计规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