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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可以收入吗?

供应商让利,购买方可以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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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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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的规定,是对原外资税法的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修改后形成的。原外资税法的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这次修改,将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规定,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扩大到包括内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并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产品分成,即多家企业在合作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合作各方对合作生产出的产品按照约定进行分配,并以此作为生产经营收入。由于产品分成是一种以实物代替货币作为收入的,而产品的价格又随着市场供求关系而波动,因此只有在分得产品的时刻确认收入的实现,才能够体现生产经营的真实所得。
    这一确认收入实现的标准,也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一个例外。 本条还规定了产品分成的收入额的确定标准,即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而产品分成正是以非货币形式取得收入的一种情形,因此也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本条例第十三条还具体规定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与原外资税法的实施条例规定的"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等标准基本一致。
   折扣(Discount):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繁多,有一般折扣,还有为扩大销售而使用的数量折扣(Quantity Discount)和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Special Discount)以及年终回扣(Turnover Bonus)等。
     凡在价格条款中注明折扣率的,叫"明扣";反之,为"暗扣"。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货价中是否包括折扣和折扣率都影响商品的价格,折扣率越高,价格越低。 折扣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
     单位货物折扣额=原价(或含折扣价)*折扣率 卖方实际净收入=原价-单位货物折扣额 纳税是指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据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海关在接受申报和查验货物完毕后,依据海关税则,向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签发税款缴纳证,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节假日除外)起的7天内 ,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八日起至缴清款日止,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对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 ,海关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卖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存款内扣款。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
    确属错缴或多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税。 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如果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也可按规定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利率又称利息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
  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 / 本金 利息率的高低,决定着一定数量的借贷资本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利息的多少。  影响利息率的因素,主要有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或资本的供求关系。此外还有承诺交付货币的时间长度以及所承担风险的程度。
  利息率政策是西方宏观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政府为了干预经济,可通过变动利息率的办法来间接调节通货。在萧条时期,降低利息率,扩大货币供应,刺激经济发展。在膨胀时期,提高利息率,减少货币供应,抑制经济的恶性发展。
     折扣 折扣是商品买卖中的让利、减价,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但买卖双方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要明示并如实入帐。法律上对折扣的概念作了如下界定:"本规定所称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 折扣店是指以销售自有品牌和周转快的商品为主,限定销售品种,并以有限的经营面积、店铺装修简单、有限的服务和低廉的经营成本,向消费者提供"物有所值"的商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
   折扣的法律特征 (1)折扣是商品购销中的让利,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   (2)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必须明示并如实入帐,在入帐方式上,要求给予折扣的应冲减营业收入。
  收受折扣的应冲减成本。 (3)折扣的两种形式。一是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二是在买方已支付价款总额后卖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部分价款。这两种形式实质都是价格优惠,并无本质区别。
     纳税 纳税就是把你的工资和进账 (一切钱的来源)交出一定的比例 给政府。 这只是对纳税这个词的解释。 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且是公民的义务。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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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的规定,是对原外资税法的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修改后形成的。原外资税法的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外国企业从事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合作者在分得原油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参照国际市场同类品质的原油价进行定期调整的价格计算。  这次修改,将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规定,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扩大到包括内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并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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