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区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青岛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规定:
1、一个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限额:1600元;
2、报销比例: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
3、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 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
青岛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规定:
1、一个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限额:1600元;
2、报销比例: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
3、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
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