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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销售怎样计税?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折扣销售怎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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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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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折扣销售,以折扣后的金额交易的,按照实际交易额计税;按照折扣前金额开票,事后再退还折扣款的,要按照折扣前的交易金额计税。   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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