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退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我1
本月满60周岁,应按照正常退休办理。
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固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和《职工退休(退职)...全部
本月满60周岁,应按照正常退休办理。
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固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和《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其他有关规定
1、区属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批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2、部属、省属、市属企业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工致残、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病退、管理岗位女职工五十周岁以上要求变更岗位提前退休等)、退职的审批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
3、失业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本市户籍人员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地户籍人员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下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十年的;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具体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按照职工本人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再乘以一定比例计发。
计发比例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员就业期间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其退休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百分之六十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六十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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