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限售时间有何规定?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均对股份 限售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主体持股限售时间规定如下:
(1) 一般性要求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全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均对股份 限售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主体持股限售时间规定如下:
(1) 一般性要求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之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③ 上市前一般股东持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④ 没有或难认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持股比例 较高且合计持有公司51%以上股份的股东比照上市规则对控 股股东股份锁定要求进行锁定,即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⑤ 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公司。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 制权的投资者及其他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承诺比照上市规则对 控股股东股份锁定的要求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即自上市之日
起锁定36个月,作出上述承诺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超过公司 股本的51%以上。
(2) 中小企业板特殊要求
①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 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② 股票上市1年后3年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 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出现下列情形 可豁免遵守上市后36个月不转让承诺:第一,转让双方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第二,因上市公 司陷入危机或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 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受让人
继续遵守承诺;第三,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创业板特殊要求
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股票上市1年后3年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份。 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出现下列情形
可豁免遵守上市后36个月不转让承诺:第一,转让双方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第二,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情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