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海关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权海关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i。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中央备案制度
(1) 备案申请与受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需要提出申请并附 具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证据。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有偿的。知识产权 权利人应当在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同时缴 纳备案费。
(2) 海关备案的撤销、失效、变更与注销,经海关备案的知 识产权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被撤销。也就是说,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 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 可以撤销其备案9《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10 条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10年。 自备案生效之...全部
著作权海关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i。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中央备案制度
(1) 备案申请与受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需要提出申请并附 具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证据。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有偿的。知识产权 权利人应当在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同时缴 纳备案费。
(2) 海关备案的撤销、失效、变更与注销,经海关备案的知 识产权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被撤销。也就是说,海关发现知识产权权 利人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未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文件的,海关总署 可以撤销其备案9《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10 条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10年。
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 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 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施行前经海关总署核准的备案或者核准续 展的备案的有效期仍按原有效期计算。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 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 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 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2。 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制度
1。 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进出口的侵权嫌疑
货物。
2。 海关依职权查处进出口侵权货物。
3。 侵权嫌疑货物的放行与没收及其处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海关依照本条例第 15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 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依照本条例第16条的规定扣留 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并且经调查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 权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在向海关提供与货物等 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的;海关认为收货人或者发货 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
对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置:
(1) 有关货物可以直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知识产权权利 人有收购意愿的,将货物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 者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2) 有关货物不能按照第(1)项的规定处置且侵权特征能够 消除的,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拍卖货物所得款项上交 国库。
(3) 有关货物不能按照第(1)、(2)项规定处置的,应当予 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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