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汽车够购置税,什么是汽车消费税,它们有什么区别
一、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的历史原因
1985年5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1985年以前的中国还没有什么高等级公路,全国的公路交通设施十分落后,国家财政资金严重短缺,急需财政预算外收费项目加以补充,以加快我国的公路建设。 车辆购置附加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当然,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的另一用意是限制公款购车。当时的汽车是高档消费品,购车者主要以单位为主,私人购车比例极小。 税率方面,以前分两个档次----进口车适用13%的税率,国产车适用10%的税率征收,几年前调整为一律10%的税率...全部
一、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的历史原因
1985年5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1985年以前的中国还没有什么高等级公路,全国的公路交通设施十分落后,国家财政资金严重短缺,急需财政预算外收费项目加以补充,以加快我国的公路建设。
车辆购置附加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用于国家公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当然,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的另一用意是限制公款购车。当时的汽车是高档消费品,购车者主要以单位为主,私人购车比例极小。
税率方面,以前分两个档次----进口车适用13%的税率,国产车适用10%的税率征收,几年前调整为一律10%的税率征收。2001年由费改税是基于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更加规范的考虑,也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费改税的前后在征收范围、税率负担等方面并没有任何变化。
(二)现状
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计税公式、计税依据
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单一税率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它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4、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车辆购置税(费)开征初10年的购车主体为单位,汽车消费量非常有限,购置税(费)的收入增长比较缓慢。近年来,个人购车潮兴起,全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额不断攀升。
1985年至1989年,每年征收的车辆购置税约为100亿元;1990年至1994年每年约为150亿元;1995年至2000年每年约为200亿元,到了去年,达到了500亿元左右。2004年预计有550亿元的收入。
车购税收入的快速增长,确实可以在缓解我国公路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上起到一点作用。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究竟车辆购置税收入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有多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中国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
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中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主要由中央、财政、地方、银行、外资等6个方面构成。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约15%,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自筹资金占45%左右,国内商业银行包括开发银行贷款在35~40%。
此外,世界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比重在5%左右。一直以来政府大力推行公路建设的商业化运营,吸引民间、外资等社会资金流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业。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公路运输行业也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区域贸易发展、汽车保有量增长加速对高速公路的需求,我国高速公路产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行业,为高速公路板块类公司的长足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也就是说,现在的公路建设项目主要靠社会融资,经营管理权也不在政府手中。也就是说真正由中央财政投入的比例很小,车辆购置税所起到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二、汽车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多数针对的是生产企业,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对于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针对厂家征收。汽缸容量小于1。
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的税率为5%。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征求意见稿已发给发改委、商务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并争取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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