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企业管理

辞退员工从最想辞退的员工到最不想辞退的员工的选择?

作为公司老总,辞退员工从最想辞退的员工到最不想辞退的员工的选择?

全部回答

2018-10-15

0 0
    老板想辞退或留用什么样的员工,关键看企业对人才的看法和选择。《如何在竞争中做好销售》中有这样一句话:“有德有才是极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有才是怪品,无德无才是废品”,虽然这样的说法有点偏激,但也反映了一定的道理。
  当然,毫无疑问,所有企业都想招聘德才兼备的人,而无德无才的人对企业是毫无用处的。  对于“德”和“才”的衡量,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标准又是不一样的:外资企业更看重“德”的因素,民营企业更看重“才”的因素。
  外企重潜力,民企重资历。外企招人是为了明天用人,而不是今天;民企招人则是为了满足今天工作的需要,因此是否具备今天工作要求的技能尤为重要。

相关回答

2018-09-09

企业辞退员工

写了就是你自己要求辞职,不写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是不一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全部

  写了就是你自己要求辞职,不写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待遇是不一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收起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企业管理
经济研究
股票
银行业务
外汇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贸易
基金
商务文书
保险
个人理财
产业信息
经济
证券
金融
银行
黄金
期货
商业
财政
房地产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