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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作废吗?发票显示已报送?

发票显示已报送,还能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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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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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若为当月开具,则可作废,若跨月则不能作废。 根据《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1、作废的话必须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发现有错的,当月作废。 2、如果是跨月的发票是无法作废的,向上面所说,已进行纳税申报,此时只能开具负数发票,需要向税务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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