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问题先说一下我家的基本情况:我
首先你要搞清一点,就是遗产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上的一切法定继承规定都是以假设没有遗嘱为前题的。既然你妈决定立遗嘱,不管遗产分配得怎么不合情,都是合法的。极端地说,就是一分钱不给你大姐二姐,也是合法的。
但你要注意一点,那就是你妈分配的得是完全属于她的财产才行。这恰恰是你大姐二姐可能提出异议的地方。你父亲当时去逝时,你们并未立即进行财产分配。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父亲的全部财产都由你妈继承了。 正因为你父亲当年没立遗嘱,所以他的遗产理应按法定继承规则分配。这就是说,你大姐二姐拿不到你妈的遗产无话可说,但她们还是有可能拿到你父亲遗产中的一部分的!
这部分遗产是这样计算的:你父亲去...全部
首先你要搞清一点,就是遗产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法上的一切法定继承规定都是以假设没有遗嘱为前题的。既然你妈决定立遗嘱,不管遗产分配得怎么不合情,都是合法的。极端地说,就是一分钱不给你大姐二姐,也是合法的。
但你要注意一点,那就是你妈分配的得是完全属于她的财产才行。这恰恰是你大姐二姐可能提出异议的地方。你父亲当时去逝时,你们并未立即进行财产分配。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父亲的全部财产都由你妈继承了。
正因为你父亲当年没立遗嘱,所以他的遗产理应按法定继承规则分配。这就是说,你大姐二姐拿不到你妈的遗产无话可说,但她们还是有可能拿到你父亲遗产中的一部分的!
这部分遗产是这样计算的:你父亲去逝时,你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减去你们四姐妹买房所交的份额,这笔钱可视为你父母借你们的)先对半分,你妈拿走一半,剩下的就是你父亲的遗产。
你妈和你们六姐妹按继承法处于同等继承顺序,因此你父亲的遗产除以7,你们每人一份。
即使你大姐去世了(在你父亲之后),她那份也可由其子女继承。
所以你妈真正有权处置的财产,是你父母财产的二分之一加七分之一,即十四分之九。
如果你妈不立遗嘱,那么她过世后按继承法,她的遗产将会平均分给你们姐妹五人(大姐已去世,她子女因继承顺序低而不能再参加分配,而非亲生的二姐在法律上的地位与你们一样)。
但如果你妈立遗嘱,把属于她的财产全部分配给你们姐妹四人,那么首先这是合法的,因为你大姐二姐已经拿走了她们那份,她们在法律上是无话可说。
另外我觉得也合情,因为你大姐二姐并未对你妈尽过孝。
讲清这个复杂的道理后,我建议你母亲可以在遗嘱中这么处置:先讲清财产中有你们四姐妹买房凑的钱,先扣除,余下的作为遗产。从遗产中拿出十四分之一给大姐的家人,另十四分之一给二姐本人(你妈是在替你爸做这事),剩下的七分之六平分给你们姐妹四人。
这样,你们四姐妹实际上每人分到了21。4%的财产,而大姐二姐每人分到了7%的财产。
我认为这是即合情也合理的办法。如果你妈执意全给你们,你们每人不过是从21。4%提高到25%。而你妈却因此犯了越权替你爸处理财产的错误,使你大姐二姐失去继承她们父亲遗产的权利。
人情上不大合适,法律上人家要打官司的话,按我前面介绍的道理,你们也很难赢。各十四分之一其实没多少钱,何必伤了亲情呢。
不知你认为这样处置好不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