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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产继承顺序问题

爱人于生前购得一房产,现我婆婆病重,我想问我爱人留下的此处房产是否应该由我与我婆婆平分,如果我婆婆不幸近期内过世,那此房产是否会归我一人继承?我爱人尚有一姐姐健在,她是否有权在我婆婆百年后,会所谓代位继承我爱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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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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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人于生前购得一房产,现我婆婆病重,我想问我爱人留下的此处房产是否应该由我与我婆婆平分。 1、如果我婆婆不幸近期内过世,那此房产是否会归我一人继承? 不能。
  此房产在你爱人去世时,作为遗产已有一部分被你婆婆继承。两种情况:如果该房产是你爱人的个人财产,你和你婆婆与孩子平均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与你爱人的共同财产,则要分出你的那一半,另一半作为遗产处理,由你和你婆婆及孩子平均分割。
     2、我爱人尚有一姐姐健在,她是否有权在我婆婆百年后,会所谓代位继承我爱人的财产? 你爱人的姐姐,是你婆婆的法定继承人,在你婆婆百年以后,有权继承你婆婆的那部分房产。
  当然,这一部分里面,还有你的孩子代位继承你爱人的那一份额。 。

2011-12-07

48 0

50%(夫妻共同财产)+25%(与婆婆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12.5%(与姐姐共同继承婆婆的那一部分)=87.5%

2011-12-06

33 0

你应该全是你的,继承顺序:夫妻,子女、父母。你应该占大多数,

2011-12-05

48 0

你爱人的财产(房产)继承是,首先你是50%,然后剩下的50%你和婆婆各50%。实际你是75%,这25%你爱人的姐姐可以继承的(如果你婆婆的遗嘱是她)没有遗嘱你们各一半。

2011-12-05

62 0

    分两种情况:1、房子是你爱人在你们结婚前用他个人的财产购买的,则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死亡后作为遗产由你(死者的配偶)、你婆婆(死者父母)、你的儿女(死者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也就是你和你婆婆以及你儿女平分房子,你爱人的姐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任何财产,因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
    2、房子是你爱人在你们结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和你丈夫共同拥有房子,也就是你对房子占一半,你爱人占的那一半由你和你婆婆继承,总的来说你可以分得到四分之三的房子。
    另外你爱人的姐姐在你婆婆死后可以继承四分之一的房子(这是顺位继承不是代位继承),但是这四分之一的房子不是全由你爱人的姐姐继承,因为你爱人死在她母亲即你婆婆之前,你爱人如果有子女的,他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你婆婆分得的四分之一的房子,也就是你爱人的姐姐要和你爱人的子女均分四分之一的房子,你爱人的姐姐最多可以得到八分之一的房子。
  

2011-12-05

64 0

    因为是你爱人生前买的房,无论是否在产证写上你的名字,既然是婚后所购,就有你的一半份额。因此房子只有一半算是他的遗产,只有一半可以分割继承。而你没说他立了遗嘱,那么就应该是法定继承顺序:父母、配偶和子女。
  子女包括亲生的,收养的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你数一下共有几人,除一下就知道自己的份额。  假设只有你和婆婆二人是继承人,那么一人一半,50%一除二,你总共可得房产75%,你婆婆是25%。
  如果你婆婆去世,不立遗嘱的情况下,你不算是法定继承人,你爱人虽然有资格,但他已去世。假设没其他的继承人,那么你爱人的姐姐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她将继承你婆婆名下25%的的房产。  你爱人先去世,你和婆婆都继承的是他的遗产,一旦成立,则遗产就转为你们二人的个人财产;如果你婆婆又去世,你爱人姐姐则继承她母亲的遗产,这并不存在什么代位继承。
  如果有遗嘱,则优先于法定继承,按照遗嘱来处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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