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有样的什么生活习俗?
一、居住 侗族大多居住在河谷地带,习惯依山傍水聚族而居,大的村寨四、五百户,小寨二、三十户,很少单家猪户居住。村落附近古树参天,寨中鼓楼高耸,间有鱼塘、禾晾、晒禾架和石板水井亭子,村间巷道和鼓楼坪,多用青石板或扁型鹅卵石片铺成若干几何图案。 富有侗族建筑艺术特色的风雨桥,横跨寨边溪河,点缀侗寨景色,更加美丽壮观侗族房屋多是杉木结构“干栏”式吊脚楼房,屋顶盖瓦或杉木皮,木楼两边搭有偏厦,呈四面流水,楼高三、四丈,有二三屋,也在四屋者。 第一屋较为潮湿,是堆放农具、柴火、安碓舂米和关养家禽、家畜的场地。第二层住人颇干爽,多分三间,外间是长廊,设长凳供全家人休息及妇女纺纱织...全部
一、居住 侗族大多居住在河谷地带,习惯依山傍水聚族而居,大的村寨四、五百户,小寨二、三十户,很少单家猪户居住。村落附近古树参天,寨中鼓楼高耸,间有鱼塘、禾晾、晒禾架和石板水井亭子,村间巷道和鼓楼坪,多用青石板或扁型鹅卵石片铺成若干几何图案。
富有侗族建筑艺术特色的风雨桥,横跨寨边溪河,点缀侗寨景色,更加美丽壮观侗族房屋多是杉木结构“干栏”式吊脚楼房,屋顶盖瓦或杉木皮,木楼两边搭有偏厦,呈四面流水,楼高三、四丈,有二三屋,也在四屋者。
第一屋较为潮湿,是堆放农具、柴火、安碓舂米和关养家禽、家畜的场地。第二层住人颇干爽,多分三间,外间是长廊,设长凳供全家人休息及妇女纺纱织布做针线的场所;另一端则是待宾客的客房,中间是堂屋,建国前,一般都在中央置神龛,供“天地君亲师神位”,现在基本上已不供神位了。
两厢为卧室。内间是火炉塘,其正中设火塘,置三脚架,便于架锅炊煮食物,刀有砌炉于一端炊煮的。全家大小多在火塘就餐,冬天则在此休息和取暖,第三、四层,除小部分作卧室以外,大部分作挂禾把、晒衣服和存放谷物的仓库。
近年来,有些村寨将木楼改建砖瓦结构的房屋。或将寨中的一部分木楼搬到寨边,开辟防火线,便于防火安全。 二、饮食 以吃糯米饭、吃酸、打油茶为主。 主食以大米为主,小米、红薯、包谷、小麦为辅,侗族喜欢吃糯饭,就餐时把手洗净以后,用手将饭捏成团,边捏边吃,“月也”时,客人自由围桌就餐,主人供以饭食,除酒菜之外每人糯饭一团,熟肉一串,各吃各的。
沿河地带多食粳米。副食有猪、牛、鸡、鸭、鹅、鱼和瓜菜等。腌酸肉,酸鱼、酸鸭、酸鹅和腌酸菜,不仅是侗族的普通嗜好,而且是招待宾客的珍品。侗家平时进餐,招待上宾,走亲送礼,红白喜宴少不了酸,故有“侗不离酸”之说。
侗族有稻田养鱼的习惯,吃烧鱼是侗家喜爱的佳肴,到了金秋时李,人们带上食盐、辣椒、米洒去劳动。进田剪禾把时,就在田边烧起篝火,将捉来的鲜鱼,用树枝穿进鱼嘴,放在火里翻来覆去烤焙,即可进餐,其味香甜可口。
侗家人喜欢吃“鱼生”。春秋社,中秋节和秋收时节,从塘里捉来草鱼、鲤鱼、把鳞刮净,除去内脏,切成薄片,然后调上适量茶油、酸菜汁或醋,以包谷粉、花生粉、酸菜、鱼香蓼等为主要配料拌调,味道清甜可口。
酸汤煮鱼,加皮紫苏和鱼香蓼,堪称侗族的名菜佳肴。侗家男女老少都喜欢吃油茶。打油茶,先将茶油煮沸后即发阴米(晒干的糯米饭),炸花生仁,黄豆,再将茶叶炒焦,冲入水煮几分钟,待出茶味,加盐适量,炒些干虾子,煮熟的玉米,饭豆,薯,还有粑粑,水圆之类,再分别放入茼蒿,葱花待香菜,即成香味扑鼻的油茶,平时各家各户也多以油茶泡饭,其味清香可口。
三、服饰 侗族服饰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的改变,清代《柳州府志》记称怀远侗人“罗汉首插雉羽,椎髻,裹以木梳,着半边花袖衫。有裙无?,衫最短,?最长,女子挽扁髻,插长簪,花衫,耳还,手镯与男子同,有裙无?,裙最短,露其膝,胸前裹肚兜,以银缀缀之,男女各徒跣”,服饰衣料,多是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绸缎和机织布多做盛装配饰。
民国时期至建国初期,男子装束多穿对襟短衣,近似汉唐装,包长头帕,穿大管便裤,妇女衣着,有明显的地方差别,分为穿裙和穿便裤两种,良口和里地区,多着无领和无扣青前,包对角白头巾,穿便裤,腹前系约两寸宽的布带,春冬穿右衽衣,夏天穿对襟认,衬肚兜,下着百褶细裙,脚系绑腿,足穿绣花船形踏跟勾鞋,发式为挽扁髻或盘髻,头上加木梳于后,插数支银花长簪。
苗江、溶江一带,春冬穿右衽衣,衣长及膝,包三角蜂窝白头巾。夏秋穿花边对襟衣,胸前衬花兜。如出嫁或赶坡会,逢节庆喜日,都是银饰盛装,备极华丽。上着三至四件花衣,衣襟及袖口,镶宽滚花边,上绣金鸡花卉及侗锦,从外至里一件比一件长,使花边露出外面供人观赏,下着百褶裙,脚系花边绑腿,绿绸飘带,足穿绣花船形踏跟勾鞋,从头到脚花团锦簇。
侗族妇女喜欢佩带银饰,有项链、项圈,手镯,金戒指,金耳环。苗江沿河及高山富有人家的姑娘出嫁之日,耳环满耳,手镯满臂,项链、项圈层层迭于胸前,银光闪闪,耀眼夺目。家境困难的,也尽其力为女儿各办一些银饰。
近数十年来侗族服饰有很大的改变,首先衣料上,男女老少多数穿国家生产的机织布,在服式上除中老年妇女保持无领无扣对襟衣外,其他多数改变了,如青年妇女很少穿百褶裙。劳动赶集都穿裤子,佩戴银饰很少了。
中青年男子大多数穿中山服,西装在侗区也流行。包大头帕的也很少了。
四、家庭 侗家兴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儿子长大成婚年即与父母兄弟分居,有所谓“女大当嫁,男大当婚(分)”之说。
父母丧失劳动力之后,即随子生活。父亲是一家之长,掌管家庭经济生活安排和指挥家庭的生产劳动,如果丧父,儿子年幼则由母亲主持家务。过去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低于男子,男人或长辈在坐,女子不能过其面前或不能上楼行走。
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各办的嫁装和自已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由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均可招婿入赘或立嗣继承。绝户则按传统习惯:“有房归房,无房归族,无族归戚,无戚归众”。
建国后,男女平等,妇女地位改变了,不但有财产的继承权,而且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家庭内部分工,仍保持“男耕女织”的遗风,男子承担上山的重要农活,女子在家织布、绣花及操持家务,但到了农忙季节,妇女拔秧、插秧、剪禾、打谷、捡茶子等活路样样里手。
有的地区的侗族妇女,除了承担上述的活路之外,还承担砍柴、割草、犁田、耕田等劳动。让男人外出从事副业劳动,增加全家收入。 五、婚姻 侗族恋爱自由,婚姻基本自主。青年男女通过“行歌坐夜”、“玩山对歌”等自由恋爱的方式而结合。
一般是十七八岁就私下定亲,但是到了正式定亲的时候须取得父母的同意,结婚普遍较早,二十岁左右就选择吉日“过门”。 侗族过去盛行姑舅表婚,《渠阳蛮俗》记载:“在宋代有姑舅之婚,他人取之,必贿舅家,否则争,甚至仇杀”。
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说:在侗族中,有聘礼“其入母舅家”,这种姑舅表婚,“女还舅门”的习俗,至今仍钉残存,即舅父优先娶外甥女为媳妇的权利,如果舅无子,外甥女出嫁也须征得舅舅的同意,外甥女的丈夫还必须给舅舅送一定的财礼。
在侗家有“娘亲舅大”之说。侗族的婚姻缔结,从前较为自由,“男女婚姻,或自相悦慕,或答歌意合而成”。“为幼时父母不禁出入。男女或唱和于山中,或坐于月下,既合,则防闲之而不敢犯”。建国前也有父母包办婚姻,因而逃婚者和私奔者甚多,但事后男方必须到女方家促合,并给女方父母赔礼道歉,鸣放鞭炮,称曰“洗脸”,方得到女方父母的谅解。
正常的缔结,必须经过“说合”、“订婚”、“迎娶”、“闹新房”、“送新娘”等过程。 说合:多由亲朋辗转介绍,再选择父母双全的族人向女方登门求婚。但这种求婚形式有的要靖道师看“年庚八字”,如果“相克冲”则难配姻缘,近数十年来,这些旧俗有所改变。
订婚:一般都通过“行歌坐夜”等形式同对方认识,促进互相了解,在情投意合的基础上,经过熟人从中介绍,双方父母同意,就算订婚。但男方家须带礼物前往女方家行聘,聘礼厚薄,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林溪、八江、独峒一带,聘礼是三、五斤黄片糖,六、七斤肉、酸鸭和酒,同乐、良口、洋溪一带多送酸草鱼、酸鸭和糯米,或者给女方聘金和银饰,女方回赠布匹、糯米粑粑等物,订婚后,女方即属男方家未过门的媳妇。
迎娶:结婚多在春节时举行婚礼,也有另择吉月吉日过六,届时,新郎需邀约一至两个相好的伙伴为伴郎,晚上去新娘家接新娘。苗江和溶江一带的侗族由两个七、八岁的男女儿童扮“公婆”,半夜吹芦笙去迎新娘,一般都是天黑了去接,下半夜大来到新郎家附近的朋友家“歇脚”,待到吉时新娘才旱灾屋,即放鞭炮以通信息,接着公婆等吃新娘油茶,当日设宴招待宾客,以及请寨中老少妇女来“占设卖美”(吃新娘油茶)。
闹新房:是婚礼中的高潮,当人们刚喝过喜酒,正在为塘边坐响油茶,突然闯进一群后生,他们画着脸,装着乞丐,提着烂桶烂箩,有的穿老太婆的衣裳,围着新娘旁边打练滚和乞求新娘给酒喝,给烟抽,惹得新娘捧腹大笑。
这时主人即给后生们送酒、送肉和糯米饭,待每人的手上都有东西带回去这才收场。 送新娘:是由男方的男女青年,穿着艳丽盛装,送新娘回娘家。送亲队伍是吹芦笙的“勒汉”走在最前面,亲娘和伴娘走在第二,抬大红猪的走在第三,挑箩筐和酒桶等礼物往后顺序排列。
送新娘家的礼物大部分是给女方办酒的。另外一小部分是为全寨的小孩来新娘家唱“嘎苟猫”而准备的,同时还怕须给舅舅送几斤米酒,腌酸草鱼和鲜肉,新娘回娘家以后,还要到新郎家“转脚”一两夜再回娘家居住,同乐地区兴“三回门”,都由新郎家派去伴娘迎来送往,“三回门”过后,又返娘家,待农忙或逢年过节,以及有重要事情时,夫家另派人去迎接,夫妇才能直正过同居生话,然后像走亲戚一样来回几年,直到怀孕,方长居夫家,故有“三年来五年去”之说,皮即谓之“不落夫家”的习俗。
这种习俗往往影响夫妇的和睦,受到青年们的反对,如今已改为一年,半年或婚后即长居夫家了。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侗族人民也实行计划生育,婚姻法的颁布后,提倡晚婚,姑舅表婚和不落夫家等习俗,有了很大的改变,结婚年龄也普遍增高了。
婚后夫妻感情若不和睦,双方均可提出离婚要求,但一般都是父母、亲族以及乡老先行劝导,如果无效,才到当地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鳏夫可以续弦,寡妇可以瑞嫁,兄终弟及(寡嫂再嫁夫弟),也取得社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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