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今年1月份发放去年一次
不是哦~~
年终奖(一年只能有1次这样处理)的正确的做法是
10000/12=833
用833直接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25
该10000元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0*10%-25=975元。
其实关于年终奖特别是06年提高扣除额之后的这次还是有很多特殊情况的,刚才上面的算法只适用于你的当月工资超过了扣除额标准,如果没超过,还要调整的,以下供你参考:
::::重要通知::::
年后发奖适用1600元扣除标准
2005-12-27 阅读次数: 531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尊敬的纳税人:
时值年末,又快到发放年终奖金的日子了。 由于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行16...全部
不是哦~~
年终奖(一年只能有1次这样处理)的正确的做法是
10000/12=833
用833直接找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25
该10000元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0*10%-25=975元。
其实关于年终奖特别是06年提高扣除额之后的这次还是有很多特殊情况的,刚才上面的算法只适用于你的当月工资超过了扣除额标准,如果没超过,还要调整的,以下供你参考:
::::重要通知::::
年后发奖适用1600元扣除标准
2005-12-27 阅读次数: 531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尊敬的纳税人:
时值年末,又快到发放年终奖金的日子了。
由于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行1600元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少人都关心年终奖是年前发好还是年后发好。年终奖具体怎么缴个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应按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除以12(个月),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
如果年终奖在明年1月1日后发放,则适用1600元的扣除标准。
该人士强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除以12(个月)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某纳税人一年中已经采用过一次就不能再用,而需要把奖金与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年终奖如果在今年年底发放,该如何缴税?比如,在某市一家企业工作的王先生,每月工资1200元,扣除标准为800元。王先生年终奖2万元在今年12月底前发放,且当年未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因为王先生每月工资高于800元,计算时奖金不再扣除费用,但可以先把奖金除以12(个月),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20000÷12)=1667元,其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0%-25=1975元。
如果他在今年已经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按"只能享受一次"原则,王先生需要把奖金与12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20000+1200-800)×25%-1375=3725元。
那么,如果王先生的年终奖在明年1月发放,情况又会怎样呢?由于王先生2006年度没有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又由于实行1600元新的费用扣除标准,王先生工资和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存在400元的差额,可以扣除,再除以12,得数1633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王先生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400)×10%-25=1935元。
同时,其1月份工资1200元低于1600元的扣除标准,不用纳税。
与扣除额为800元,不除以12(个月)的情况比较,原来王先生需缴个税3725元,现在只缴1935元,两相比较少缴个税1790元。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年终奖选择在年后发较好:纳税人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纳税人月工资低于16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此外,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属于一次性奖金。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是一个工资不足起征点的奖金缴税例子:
个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如何计算纳税?
2005-02-01 阅读次数: 491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对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0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1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例1:某纳税人97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8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000元,该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该纳税人因当月工资不足1000元,可用取得的奖金收入补足其差额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000)=1800(元)
应纳税额=1800*10%-25=155(元)
例2: 某纳税人97年12月取得工资234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5500元,该纳税人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 月工资应纳税额=(2340-1000)*10%-25=109(元)
(2)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5500*20%-375=725(元)
应纳税额合计109+725=8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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