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1
09年,哪些学校单招不需要过本省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全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8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如2009年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有新规定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考生须在省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考试。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
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8、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考成绩证明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
19、对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艺术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能超过三门(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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