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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杭州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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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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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同址分户)需要的证明材料: 1、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土地使用证 2、房产证等分割材料(已分割土地使用证或已分割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的离婚协议书); 3、在户人员的身份证 4、户口本 5、在户人员的出生证 6、结婚证(如离婚的需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 7、申请书; 8、分家协议书(全家成年人签字纳印,村委见证盖章); 9、门牌证; 10、其他视情况需要出具的证明; 立户需要的证明材料: 1、房屋产权证、 2、土地使用证、 3、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应证明 4、在户人员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出生证 7、申请书 8、结婚证 9、门牌号等。
     注:原件当事人保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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