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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医保补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失业人员医保补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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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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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医疗补助金是支付给失业人员的在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我国目前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未将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而失业人员在失业的状况下,承担医疗费用的能力较弱。
  在这种情况下,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适当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是完全必要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这也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
     因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就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但是,因计划外生育或者参加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的,不得申领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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