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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具体操作是什么?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具体操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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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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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间已有预期年化利率互换交易,股票预期年化收益互换现在国内才刚刚起步。去年底,股票预期年化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启动,获得试点券商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
     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的股票预期年化收益互换有三种模式:固定预期年化利率和股票预期年化收益的互换,股票预期年化收益和固定预期年化利率的互换,股票预期年化收益和股票预期年化收益的互换。     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预期年化收益互换,实现股权融资、策略投资、杠杆交易、市值管理和创建结构产品的目的。
  其中,股权融资的交易方式,类似于股票约定式回购,即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股票作为担保品,向券商获得“贷款”;而杠杆交易运作,则可以在不需要实际持有股份的情况下,只需支付资金利息即可换取股票预期年化收益。
       由于股票预期年化收益互换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而且要求投资者门槛较高,大部分券商要求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以及有不少于3年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且信用状况良好,无违约记录。
     此外,券商将定期对互换交易和担保品进行盯市,若担保金额不足,投资额必须按约定追加担保。  可用担保品的品种包括现金、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大盘蓝筹股票等。担保品折算率不等,现金为100%,国债在90%以上,股票最低的折算率仅有20%。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预期年化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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