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的问题我爷爷去世了,我奶奶是
按规定,银行不受理个人查询存款,只有县级上的公、检、法、国安、监狱、监察、税务、海关、物价等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才有权力到银行查询个人存款的状况。
(1)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2)人民检察院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3)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4)国家安全部门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5)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6)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7)海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8)税务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9)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存款。
(10)监察机关有权查询...全部
按规定,银行不受理个人查询存款,只有县级上的公、检、法、国安、监狱、监察、税务、海关、物价等部门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才有权力到银行查询个人存款的状况。
(1)人民法院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2)人民检察院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3)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4)国家安全部门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5)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6)走私犯罪侦察机关有权查询、冻结个人存款。
(7)海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8)税务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
(9)价格主管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存款。
(10)监察机关有权查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个人存款。
《储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
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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