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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支付风险

我单位为销售单位,以赊销形式销售货物给A单位,A单位收到货物一段时间后付款,但A单位是以B单位出具支票付款,或以第三者汇款的形式支付。如此是否存在风险,该支付的第三单位是否会以未与我单位发生往来,要求返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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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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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税务的角度,严格来说,这是不行的。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是全国汇票这个是可以的,因为只要在后面背书就可进行转帐,这个也没有什么风险。 另外建议这个你可以多看点税务方面的书,或是问一下你们的财会; 至于风险:说实话如果你们这笔货的金额非常的大,那你还有可能构成的什么犯罪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就象你所说的,A单位收到货物一段时间后付款,但A单位是以B单位出具支票付款,或以第三者汇款的形式支付。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A单位就真是得益了。 也就可大大方方的偷税漏税了。 虽然说他偷跟你没关系,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付款的话,先不说你公司偷不偷税,很明显的一点可以看出是你公司在帮A单位来偷税漏税了。
   所以建议以后还是不要这样,免得给自己带来麻烦。  希望我说清楚了,你也明白了。

2006-08-07

30 0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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