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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业务员的错误,我能否得到赔偿?

  具体事件是这样的,我有两笔三万元的一年的定期存款(有设置过自动转存),一张是11月20日到期,还有一张是12月18日到期。也就是说金额,存期都一样,但到期日不一样。现在货币基金不错,所以我想用这笔钱投资货币基金。我11月20日到银行,所要取三万元,结果银行给我把12月18日到期的那三万元取了出来。
  当时没有注意,拿了三万元(利息转至活期存折)就走了。接着12月18日又去取钱,同样也是没有注意,拿了三万元(利息转至活期存折)就走了。 但前两天才发现工商银行业务员这样的操作,导致我的两笔定期都变成了提前支取,只能享受活期利息了。关键是办理业务的时候工商银行的业务员都没有问我一下。
  导致我损失了利息。请问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当时的取款凭证都在,不知道有没有用处? 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全部回答

200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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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以这样说,如果真是这样“张冠李戴”的话,那么,2张存单,绝对不可能都变成“提前支取”的。分析:11月20日,取了12月18日的,属于提前支取,应按照活期给付利息。
  12月18日,取了11月20日的,属于过期支取(设置自动转存,在此没什么可考虑的),应按照定期(外加30天左右的活期利息)给付利息。   2、总起来说,还是不合算的!经过计算,至少损失500元左右的利息呀,太不应该了! 3、我是这样想的,可能是您当时没有注意,就是这样拿了存单取的钱!原因:存单的支取,是对号入座的,不可能搞错的! 4、如果真是您搞错了,11月20日拿了另一张存单,去取的话,银行没有提醒,那么您与银行都有过错:银行的错误: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必须本人出示身份证件(特殊情况下除外,比如:办理了自动转存,首期支取日,过后),银行没有要求出示证件,给您带来了不便。
    但是,您也有错呀,由于您就是想取出它的! 5、如果是特殊情况(办理了自动转存,首期支取日,过后),那么您就没话说了,这笔损失就任了吧,以后注意就行了!如果,您是2003年存的,那么银行就有一定的过错,那就是没有要求出示证件,没有提醒您的,这样的话,您找回损失的概率也很低,您可以试试,带上相关资料,去开户行查询! 。
    。

2004-12-27

58 0
看了你的问题描述,只能为你惋惜了。这里有银行柜员对客户极不负责任的问题,也有你在当天没有再复看一下的原因(两次)。尽管当时的取款凭证都在也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存款当天还可以冲正,隔天就无发挽回了。 你只能够对该问题(员工的服务)进行投诉,要看你投诉的措词和银行对该问题的解决态度了,最多也是扣员工的奖金或业务宣传费给点你安慰。

2004-12-27

26 0
如果就算是银行的失误,你要拿出证据来啊。但是至少你也有一定的过失。所以啊,现在就认倒霉吧

2004-12-27

23 0
两张弄错了,谁之过?银行是否承认?说不清,难理赔。

2004-12-26

51 0
希望不大,你可能比较倒霉,自己马虎没交代仔细,又碰到一个粗心的250,签字时还没有看,要是当时看的话,还有希望补救,现在的希望几乎为零了.吃一堑长一智吧!吸取教训!建议办理网上银行,在网上自己转,省得碰到蠢人,反被其累!也可以致电当地95588,请他们加强培训,让员工多用用大脑,多为客户想一想!先说到这里,帮不到你,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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