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沽权证是什么意思我买的一只股票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
应当说,与已经汗牛充栋的行政性集中决策方案相比,市场化的分散决策方案确实屈指可数,这方面的研究和论证也很初步。我们这里着重讨论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思路目标明确,措施简洁,一步到位。 它确认股权分置是监管部门的规定和上市公司招股公告的产物。因此,纠正股权分置,实现同股同权的股价并轨的主体是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各家股东。解决双价并轨的最高和惟一原则就是公众股东不受伤害。 这里,补偿的主体是上市公司,补偿的对象是并轨时持股的流通股股东,补偿的标准是公众股东不因并轨受损。
为此,就需要把A股含权的“权”分离...全部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
应当说,与已经汗牛充栋的行政性集中决策方案相比,市场化的分散决策方案确实屈指可数,这方面的研究和论证也很初步。我们这里着重讨论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思路目标明确,措施简洁,一步到位。
它确认股权分置是监管部门的规定和上市公司招股公告的产物。因此,纠正股权分置,实现同股同权的股价并轨的主体是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各家股东。解决双价并轨的最高和惟一原则就是公众股东不受伤害。
这里,补偿的主体是上市公司,补偿的对象是并轨时持股的流通股股东,补偿的标准是公众股东不因并轨受损。
为此,就需要把A股含权的“权”分离出来,让市场来确定其权重。现代证券市场提供了成熟的金融创新工具,这就是权证及其交易。
它是市场办法确定含权权重最直接和有效的工具。
由于权证是境外市场比较成熟的金融创新工具(我国早期也少量发行过),因此,它的操作过程实际上是非常透明和简单的:
1、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向流通股股东每股发行一份认沽权证。
依惯例权证行使价为该股在此前的一个市场均价(如一月、一季、半年或一年)或该均价在一定幅度内的修正价。
2、交易所受理申请,本着重点保护社会公众股合法权益的原则,审定行使价,批准发行可换股的认沽权证。
3、股票复牌,认沽权证同日发行流通,该公司非流通股同时恢复可流通权。
4、认沽权证可采用美式,即权证持有者随时行权,或采用欧式,即权证持有者到期行权。行权时上市公司不支付现金差价,而是按认沽证行权价与股票市价的差价行权转为流通股。
认沽权证的有效期限可设为三个月或半年。
5、自改革开始,新股发行一律采取有固定锁定期的全可流通方式。
对认沽权证方案的疑虑首先是在这个改革思路确定后,认沽权证推出前的市场反映。
有人认为,管理层一旦宣布采纳这个思路,面对一系列不确定性,还没等上市公司去交易所申请,持股者的第一反应可能就是:不如先出来再说,因而面临市场下跌的巨大风险。这种估计显然过于悲观。因为给每个流通股股东无偿发放权证,由权证市场确定A股含权权重,扫除了长期以来在流通A股产权定义上的不确定性,是明显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措施。
同时,认沽权证的行权价是按市场的均价来确定。在连续下跌的熊市中,稍长一段的市场均价通常都高于当前的市场价,在低于均价、实际上也就是流通股股东的保护价之下卖出股票,显然是不合算的。因此可以预期的是,这条改革思路宣布之后,市场会真正止跌企稳,并恢复性地向某个区间的均价靠近,市场的这种稳中有涨正是改革需要的良好环境。
相反的疑问是,由于流通股股东的行使价即保护价会随市场价上升而水涨船高,更多的人又担心市场会进行政策投机,形成人为的政策大牛市,造成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使改革无法推进。这恐怕又是过于乐观了。
首先,在高于一定区间的均价买入股票推高股价是得不到保护的赔钱行为,这本身就压抑了过分抬高股价的炒作。其次,上市公司可以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当区间的均价来推出方案,这种不确定性也会压抑股价的向上炒作。
最后,长期熊市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股权分置问题的不确定性和A股含权量的不断下降造成的。股市在一定范围内的恢复性上涨和稳定发展,体现了重点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立市宗旨,也是对投资者、融资者关系长期失衡的一种合理矫正,并不会改变两类股东的基本利益格局。
第二个疑虑是关于认沽权证行使价的确定。行使价不是人为制定的参数,而是由市场价决定的。由于市场价本身是波动的,用一段时期的均价来代表市场价,并且要经过交易所审定,是境外市场在处理关联交易或增发股份作价时的惯例。
考虑到政策博奕和偷步的可能性,我们选择的均价期间要适当延长,同时在选择上要有随机性,以保证市场的基本稳定。
对认沽权证第三个主要责疑是权证发行、股权全流通后的市场反应和可能的操纵。
这里的疑问也是截然相反的。有人担心,大股东可能在认沽期内根本不抛股,这样股价不跌,大股东的股权就很少稀释或不稀释。结果流通股股东什么补偿也得不到。这恐怕是低估了市场参与者包括流通股股东的合理预期和判断能力。
如果全流通后股价不跌或很少跌,那么,首先不控股的非流通股股东肯定乘机高价兑现走人,其次流通股股东们肯定也不傻,先把手中的流通股卖完了落袋为安,股价砸下来自己的权证又值钱了,又可以再兑换成股票,实现股票、钞票双收益。
最后,预计到自己不卖,别人也会抢先出售,大股东自然也不会闲着,与其让别人把股价砸下去,不如自己先高位套现一部分。因此,如果全流通后的股价虚高,市场力量的合力一定会把它拉下来,这决不是某个控股股东的意愿或小伎俩就能得逞的。
反之如果大家都看好后市,都惜售,或者尽管有抛售,另外有人愿意在这个价位买入,使市场价下跌有限,那只能说明该企业确实物有所值,A股本来定价大体合理,含权不多。相反的担心是说,全流通后流通股股东会恶意砸盘,股价会大跌,认沽权证全面升值,一个证可以兑现好多股,大股东股权会被严重稀释,从而大大损害非流通股股东利益。
其实只要股价到位,确有投资价值,有人砸盘,就会有人接盘。大家都不接,大股东自己也可以买入增持。如果真是只有人卖,没人愿买,那说明过去股价确实严重虚高,企业的真实价值很低,大股东股权被大大稀释乃至失去控股权也没有任何冤枉。
这正是全流通改革要挤出股价水分和校正股价平均化结构的目的之一。
其实,人们对股权规范化和股价市场化过程中这种种截然相反的疑虑,恰好反映了在真实的市场博弈中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才会在同一个价位上,有人买进、有人卖出。
认为股价还要跌的人,会卖出股票,保留、甚至买入权证,相反认为股价已经跌到位的人,会卖出或行使权证,买入股票。市场的动态均衡正是在人们不同的判断中由看不见的手引导大家实现的。
那么,被庄家控盘的庄股怎么办?这样大股东不会吃亏吗?其实,现在与上市公司控股方或管理层无关的庄股恐怕寥寥无几。
上市公司对自己股票被庄家操纵有怀疑的,当然可以先不启动并轨,而是报请监管部门清查。在我国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控和大股东的协助下,几乎没有一个庄股是可以遁形的。况且,这几年的历史已经说明,违反了市场规律,实力再雄厚的庄家,最后也会折戈沉沙。
特别是大股东恢复流通权,将最后宣告暗庄时代的正式结束。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则正好与此相反。它从一开始就要求监管部门承担全部的决策责任,而对一个全新的、市场还不熟悉的交易品种,做出这样的决策确实非常困难而且充满风险。
但是,这条改革思路一旦被决策,市场就会止跌回升,靠近并持续推动市场价格均线缓慢上移,这样既形成了较好的改革氛围和市场人气,又会给所有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以抓紧并轨改革的市场压力(因为随时间推移的股价均线缓慢上升,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有利,从而对非流通股股东自然形成时间压力)。
采用这个方案的另一个最大好处是,改革一旦开始,新股就可以全流通发行,这不仅不对存量企业的改革产生冲击,相反可以为并轨改革中全流通股股价从而权证的价格定位提供有益的参照系。这是因为各企业按自己的均线并轨补偿,推出改革的企业批量和时间间隔相当独立,并不干扰。
流通股、非流通股并轨改革如果进展顺利,深沪市场的上市公司可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部完成全可流通的并轨改造。由于权证等衍生品种是证券市场下一步发展的必经阶段,改革本身也将成为市场拓展和深化的一个内容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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