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18股票如何卖有退市00
【2006-06-01】
刊登中国石油关于公司余股收购结果以及继续收购余股公告,
吉化退市余股收购结果以及继续收购余股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的相关安排,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工")终止上市后,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吉林化工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余股")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出售给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现将余股出售第三期的收购情况及第四期继续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余股出售第五期收购情况
截至2006年5月26日15:00,吉林化工余股出售申报第三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全部
【2006-06-01】
刊登中国石油关于公司余股收购结果以及继续收购余股公告,
吉化退市余股收购结果以及继续收购余股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的相关安排,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工")终止上市后,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吉林化工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余股")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出售给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现将余股出售第三期的收购情况及第四期继续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余股出售第五期收购情况
截至2006年5月26日15:00,吉林化工余股出售申报第三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收购价格 截至2006年5月26日余股出售申报情况
账户总数 股份总数 占锦州石化股本总额比例
吉林化工余股 5。
25元/股 2347户 3008670股 0。08%
上述已申报出售的余股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收购资金已于2006年5月31日到达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二、余股出售第四期继续收购余股的安排
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为吉林化工余股出售的第四期,分为以下两个期间: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27日止为该出售周期的余股出售申报期间,投资者可在该期间内按规定进行出售申报;从2006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为该出售周期的结算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该期间内办理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证券结算以及登记过户手续,该期间停止接受余股出售申报。
2006年6月30日,已申报出售余股的收购资金到达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在本出售周期的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吉林化工的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申报程序同于原预受要约的申报程序,该申报为非交易指令;余股简称为"吉化退市",余股出售证券代码为"000618",收购人编码为"990005";收购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5。
25元;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目标公司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该申报在该出售申报期间内可以撤销。
【2006-02-18】
刊登A股股票终止上市及中国石油继续收购余股相关安排公告,继续停牌
吉林化工A股股票终止上市及中国石油继续收购余股相关安排的公告
截至要约期限届满时即2006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吉林化工A股股东已申报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57,700,200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78。
85%,占公司总股本的4。43%。截止2006年2月13日,交割手续已经完成,中国石油总计持有公司3,462,113,253股股份(含中国石油已收购的908,113,053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
22%。
经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文件,公司的股票于2006年2月20日起终止上市。
余股收购安排
自本公司的流通股终止在深交所上市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本公司的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申报程序同于原预受要约的申报程序,该申报为非交易指令;余股简称为"吉化退市",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000618";申报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人民币5。
25元/股;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该申报在该出售申报期间内可以撤销。
余股收购时间安排见下表:
出售周期 出售申报时间 结算时间 资金到账日
第1期 2月21日至3月28日 3月29日至31日 3月31日
第2期 4月3日至25日 4月26日至28日 4月28日
第3期 5月8日至26日 5月29日至31日 5月31日
第4期 6月1日至27日 6月28日至30日 6月30日
第5期 7月3日至26日 7月27日至31日 7月31日
第6期 8月1日至28日 8月29日至31日 8月31日
备注:1、投资者可在出售申报时间按规定进行出售申报。
2、登记公司在结算时间办理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证券结算以及登记过户手续。3、资金到账日指出售余股的资金到达投资者账户的日期。
您可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出售您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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