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是
企业申请办理各类进出口证书或在有关证书上加盖公章,必须按规定提供申请资料。 (一)办理进口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按规范填写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申请表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需要在涂改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2、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进口批准文件; 3、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4、特殊情况下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出口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领配额、招标商品的出口许可证,需要提供配额管理部门或招标部门的有效批文正本; 2、按《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填写清楚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全部
企业申请办理各类进出口证书或在有关证书上加盖公章,必须按规定提供申请资料。 (一)办理进口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按规范填写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申请表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需要在涂改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2、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进口批准文件; 3、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4、特殊情况下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出口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领配额、招标商品的出口许可证,需要提供配额管理部门或招标部门的有效批文正本; 2、按《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规范》填写清楚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联。
申请表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需要在涂改处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3、有效的出口合同的正本复印件; 4、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出口须提供授权外经贸部及其外经贸管理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5、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重要商品登记表(化肥等)需要提供的资料: 1、重要商品登记表申请表; 2、省经贸委、外经贸厅联合下达的计划批文; 3、省经贸委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及其第一联复印件; 4、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5、进口商对外签订的有效的进口合同; 6、特殊情况下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限量进口登记证明(胶合板等)需要提供的资料: 1、进口登记证明申请表; 2、省经贸委、外经贸厅联合下达的计划批文; 3、收货人(配额持有单位)与进口商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4、进口商对外签订的有效的进口合同; 5、按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办理自动进口登记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 1、进口登记证明申请表; 2、有效的进口合同; 3、进口商与收货人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4、办理肉鸡《自动登记进口证明》的企业,还须提供在外经贸部登记备案证明。
(六)办理签章需要提供的资料: 在省经贸委办理好部分《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证明》后,需要到我厅加盖相关公章,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省经贸委签发的证书及其第一联复印件; 2、主管部门的配额批准文件。
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审核程序 (一)企业须按广东省外经贸厅对外贸易管理处进出口组业务分工范围递交申请资料给分管经办人员,分管经办人员外出时,按交接顺序将申请资料递交给接管经办人员。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1、审核的程序: (1)进口许可证、自动登记进口证明、重要商品进口登记表及在省经贸委签发的进口证书上加盖有关公章的审批程序实行自下而上的两级审批制度,即由经办人员初审并提出具体意见后交分管处领导签发。
分管处领导同意签发后方可打印、盖章。 (2)出口许可证一般由经办人员直接签发、打印,超出经办人职权范围的须交分管处领导签发。
2、审核的主要内容: (1)凭配额或批准文件签证、签章的,审查配额文件或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需要提供申请表的,审查申请表格的内容是否清楚、规范,内容是否与配额文件或批准文件相一致,是否与进、出口合同相一致,是否符合进出口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规定; (3)审查进、出口商品价格是否合理; (4)需要提供进、出口合同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5)对于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审查进、出口企业的经营权; (6)其他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