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国际借记卡申请条件
1、 18 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年龄要求在 25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理副卡的,不受此年龄限制;
2、户口在本市;
3、 工作单位在本地或工作单位不在本地但父母、配偶的户口、工作单位在本地;
4、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
5、能提供符合发卡机构要求的联系人。
牡丹卡联系人要求:
1 、 须至少提供一个联系人;其中一个必须为申请人的近亲属(如父母、配偶、 18 周岁以上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
2 、 必须有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住宅地址。
3 、 若近亲属联系人在异地的或提供的近亲属联...全部
1、 18 周岁(含)以上,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年龄要求在 25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理副卡的,不受此年龄限制;
2、户口在本市;
3、 工作单位在本地或工作单位不在本地但父母、配偶的户口、工作单位在本地;
4、有稳定收入,且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
5、能提供符合发卡机构要求的联系人。
牡丹卡联系人要求:
1 、 须至少提供一个联系人;其中一个必须为申请人的近亲属(如父母、配偶、 18 周岁以上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
2 、 必须有联系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住宅地址。
3 、 若近亲属联系人在异地的或提供的近亲属联系人缺少身份证的,再提供一名户口、工作单位均在本市,且有身份证件号码的同事、朋友或亲属作为第二联系人的,可给予办卡。
4、 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士必须提供其在大陆境内工作或生活的配偶、朋友、同事或亲属作为第一联系人,并提供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大陆地区人士作为第二联系人,且与第一联系人不得在同一住址。
申请人为异地户口可视同本市户口办卡的情况:
1、蓝印户口(提供蓝印户口簿复印件);
2、配偶为本市户口(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加配偶身份证件复印件);
3 、 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全额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按揭合同、房契之一的复印件,业主为配偶的须同时附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且岛内房产价值在 20 万元以上或岛外房产价值在 15 万元以上。
4、 事业单位、公用事业部门、银行的副科级(含)以上干部。国家机关的正式员工。
5、 企业注册地在本市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单位的注册资本须在 500 万元以上,且近三个月银行往来对账单显示其单位经营正常。
6、 驻地在厦门的部队医院、部队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现役军官。
7、 驻地在厦门部队机关上尉以上军官(含对应文职级别)。
8、 任 A 类单位或厦门上年纳税前 100 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总监、联合管理机构主任、负责人等高层正副职领导职务者。
9、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事业部门、银行的正式员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10、 与我行签订代发工资或公务用卡协议的 A 类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需提供担保或质押的情况:
1、 申请人为异地户口且不符合视同本市户口的。
2、不够办理金卡条件者要求办理金卡的。(仅限我行存单质押)
3、发卡银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或质押的其它情况。
对牡丹卡担保人的规定:
1 、 须为本市常住户口, 18 - 65 周岁,工作单位在本市;一般要求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用事业部门的正式员工或 A 类单位的管理人员(部门副经理或副科级以上干部)。
2 、个体、小型私营企业员工一般不作为担保人。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不得作为个人卡的担保人。
在异地工作人员、无固定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如何申请办卡?
1 、 本市户口人员,工作单位在异地,能证明其仍将回厦门工作生活的(如在厦门住宅的产权证复印件,在厦门工作、生活的配偶、父母的身份证件、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证明其系临时外派的等),可予以免担保办卡。
2 、 本市户口人员,能提供家庭财产 50 万元(其中须包含岛内房产价值 20 万元或岛外房产价值15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财力证明,或由支行证明(加盖网点公章)其家庭财产达到 50 万元(其中须包含岛内房产价值 20 万元或岛外房产价值 15 万元)及以上,暂无固定工作的,一般情况下可予以免担保办卡。
3 、 本市户口退休人员办卡,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稳定的退休金给付证明(1000 元以上)(如:退休金账户明细单等)。
哪些人符合申请金卡的基本条件?
1、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评分达到办理金卡分数线。
A、 为所在单位的部门副经理或副科级以上干部;
B、 月收入 5000 元(含)以上,能够提供个人税单、薪资袋/条或正规收入证明之一者。
C、 具备国家承认的高级职称的人员。
D、 具有较强偿债能力或社会影响力的名人。
E、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业主或股东。
2 、领用牡丹信用卡、贷记卡或国际信用卡2年以上,且用卡纪录良好者。
(其中用卡纪录良好指:最近6个月未被失信止付并且近3个月卡贡献值达到150元以上。)
3 、 符合办理普通卡条件,且愿按卡中心的要求提供在厦门工行开立的金额为2万元以上的定期存单做质押的申请人。
4、 符合绿色通道办卡规定办理金卡者。
办理商务卡有哪些规定?
商务卡即单位卡,由单位申请并指定人员持有,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单位承担的银行卡。一般配备给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务、商务接待人员,单位采购人员、财务人员。
单位实施公务用卡,必须办理一张商务信用卡作为其辅助结算帐户。
申请的基本条件 :
1、有法人资格,且法人住所地在本市的单位。
2、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经法人出具授权书同意的单位。
须提供的基本资料 :
1、指定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经工商局盖章)或机构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3、 主要银行账户近三个月的银行往来对账单复印件,但A类单位、厦门上年纳税前100名企业或本市知名企业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单位开户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供;
4、 机关、事业单位,申请账户信用额度超过 10 万元的,需提供单位有关工资总额的证明材料;
5、 A类单位中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厦门上年度纳税前 100 名企业或本市知名企业,未经我行综合授信的,若申请账户信用额度超过 20 万元,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定期定额纳税回单(存折)复印件;
6、 A类单位、厦门上年度纳税前 100 名企业、本市知名企业等之外的单位,未经我行综合授信的,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定期定额纳税回单(存折)复印件;
7、 须经法人授权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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