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入境管理处在什么地方为了办理护照
出入境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109号;
接待窗口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8661471(白天)
0512-65225661-20593(晚上)
(一)受理机关
公民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审批表。 在我市三资企业、境外商社常驻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区、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公...全部
出入境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109号;
接待窗口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8661471(白天)
0512-65225661-20593(晚上)
(一)受理机关
公民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审批表。
在我市三资企业、境外商社常驻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区、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公民因私事申领出国护照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和2张照片,照片规格为:小二寸32mmⅩ4Omm;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三)下列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
1、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2、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其它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有企业
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其他人员。
3、国有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人员,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其他人员。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离退休人员以及原单位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离职、退休等人员。
5、金融主管部门及金融企业(含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管理人员以及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其他人员。
6、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本行业、本系统因私出国境需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7、未满14周岁儿童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国(境)的证明。
(四)审批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出国申请在20个工作日(苏州市区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对确有紧急情况的,酌情在1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五)出国护照
1、护照有效期:护照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五年。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的)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
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失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护照的延期,在国内由原发照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在国外由驻外使、领馆办理。特殊情况,可由原发照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委托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
2、护照的换发、补发:护照因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者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可申请换发,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被损坏申请换发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后再办理换发护照的手续。
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自登报声明护照作废之日三个月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它证明材料。护照的换发、补发,在国内由原发照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在国外由驻外使、领馆办理。
特殊情况,可由原发照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委托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批准出国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华侨回国住宿登记管理
华侨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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