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个老房子,要动迁,后来因为动迁给了一个新房子.奶奶说这个房子给自己大孙子.(这个房子还是爷爷的名,因为爷爷死了一直没办理过户,但这房子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奶奶)问题一:奶奶可以直接把房子给自己孙子过户吗?问题二:等奶奶没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新房子是不是就没有孙子的份了?问题三.奶奶要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卖给自己孙子是不是不需要子女同意?现在过户好过么.哎 我奶奶想把房子给我,我大姑重中作祟!气人啊,请教下法律吧!懂的老哥老姐们帮帮老弟弟,最好详细点.最好想办法让我大姑说不上话!谢谢!!!!!
一、根据法律,公民个人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他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财产遗赠给他认为合适的任何人,但必须是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并要履行严格的程序。二、你家的房屋原来产权人是爷爷,爷爷去世以后因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即你奶奶是原财产的共有人,可以先分得一半,然后再按法定继承人数量平分。如果你父辈为二个人,那么你奶奶、大姑、父亲各可继承(1-1/2)×1/3=1/6遗产。你奶奶共有房产2/3的所有权。三、你奶奶可以将属于她自己的2/3房产立遗嘱给你继承,但先要办理你爷爷的财产继承和房产过户手续。 在申办继承公证时,你的奶奶、父亲和大姑都要到场签字。你要知道房屋具有不可随意分割的难处,也就...全部
一、根据法律,公民个人有权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他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把财产遗赠给他认为合适的任何人,但必须是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并要履行严格的程序。二、你家的房屋原来产权人是爷爷,爷爷去世以后因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即你奶奶是原财产的共有人,可以先分得一半,然后再按法定继承人数量平分。如果你父辈为二个人,那么你奶奶、大姑、父亲各可继承(1-1/2)×1/3=1/6遗产。你奶奶共有房产2/3的所有权。三、你奶奶可以将属于她自己的2/3房产立遗嘱给你继承,但先要办理你爷爷的财产继承和房产过户手续。
在申办继承公证时,你的奶奶、父亲和大姑都要到场签字。你要知道房屋具有不可随意分割的难处,也就是每间房屋不可能正好是你们分割的面积,所以还会有很麻烦的评估环节,以便用现金的方式将不足面积的部分折算给其中某个人;另外,你父亲有继承权,他也不能放弃权利。
继承公证以后,再凭公证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四、待你奶奶办到2/3房产(而不是全部房产)后,她再来立遗嘱将属于她的财产遗赠给你。五、你不要责怪你大姑姑“从中作祟”,她在依法维护她的合法权益,至少她可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六、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你大姑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社会道义都负有赡养你奶奶的义务,可你奶奶却只把财产给你不给她,这是不是“重男轻女”、“财产传男不传女”的封建思想在作祟啊?青年人,孝顺你的奶奶,善待你的大姑,好好工作,不要把眼睛盯在遗产上,相信你会有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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