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我父亲过继给北京的亲戚,当他上大学的时候,我父亲的户口迁到了大学!我父亲的妹妹先把她的女儿的户口迁了进来(以老人没人管为名义),然后她把她自己和她男人的户口都迁了进来!(我父亲当时并不不知情)
我父亲的户口至今都没有再迁回去!
现在要拆迁了,我父亲的妹妹想即不照顾老人,有能把房子强到手!
我父亲的妹妹一家的户口至今在老人家里!
我父亲是老人的继子,可户口不在老人的家里,万一老人有个三长两短,房子的产权会不会被别人继承!
(我父亲的妹妹一家并没有照顾过老人,只是利用了老人!当然,我父亲的妹妹对我父亲一家也不好,这主要是因为我的亲爷爷对我的父亲特别好,是我的两个姑姑一直怀恨在心!)
但我父亲一直尽赡养义务!
现在马上就拆迁了.
我们该怎么办呢?现在,户口已经冻结了,想进也进不去!
请你帮我们出出点子,谢谢!
房屋的产权产权登记为准,与户口是否在没有关系。遇有拆迁时,如果是按面积计算的(还面积)则还是以产登记为准。如是人均居住面积没有达到当地人均居住面积,则按人口补充面积,补充面积是按户口上的实际人口数的,但要交纳代建费。 你的这个问题很简单。不是你姑姑没尽赡养责任,而你父亲尽了赡养责任吗?那老人现在就把就房屋赠与给你父亲,那一切问题就都解决。另外,你父亲是继子,而你姑姑不是继女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你姑姑只是一般亲属关系,没有继承权。 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附:《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全部
房屋的产权产权登记为准,与户口是否在没有关系。遇有拆迁时,如果是按面积计算的(还面积)则还是以产登记为准。如是人均居住面积没有达到当地人均居住面积,则按人口补充面积,补充面积是按户口上的实际人口数的,但要交纳代建费。
你的这个问题很简单。不是你姑姑没尽赡养责任,而你父亲尽了赡养责任吗?那老人现在就把就房屋赠与给你父亲,那一切问题就都解决。另外,你父亲是继子,而你姑姑不是继女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你姑姑只是一般亲属关系,没有继承权。
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附:《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