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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工伤期间,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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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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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 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工伤治疗期间工厂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但《工伤保险 条例》同样对工伤的治疗期间做出了规定,其中第31条规定,职 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 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 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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