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上班3年,请问医保卡与社保卡里的
福州市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市本级的在福州市劳动局社保中心办理,马尾区及其他县市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时,只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其余所有手续都由两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代为办理。
省内转移:参保人员在我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内(不含厦门市)流动,只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含驻闽中央属行业单位)流动到厦门市就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全部
福州市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市本级的在福州市劳动局社保中心办理,马尾区及其他县市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时,只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其余所有手续都由两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代为办理。
省内转移:参保人员在我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范围内(不含厦门市)流动,只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含驻闽中央属行业单位)流动到厦门市就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转移,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转移时,只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不转移。 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已在城镇稳定就业且具备相应的缴费能力,可以转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农民工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时,以转入时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在一次性缴足其历年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差额后,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并享受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参保人员转移前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转入地续保时补足,断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除正常调动工作人员外,因其他原因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从续保之日起6个月内不享受转入地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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