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存在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
关于“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的探讨- -
封闭式基金当前已经具备了吸引QFII等中期战略投资者进入的价值区间,但对于短期投资人进入的价值需要外在条件的配合。可以预期,2004年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可能在不同类型投资者之间达成初步的统一,最终将推动封闭式基金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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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日趋低迷,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虽然日益壮大,但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封闭式基金无论其规模的大小及经营业绩的好坏,都处于折价状态,而且贴水率是越来越大,平均高达35%,有些已经超过40%。 于是有关"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的话题又重新摆在人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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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的探讨- -
封闭式基金当前已经具备了吸引QFII等中期战略投资者进入的价值区间,但对于短期投资人进入的价值需要外在条件的配合。可以预期,2004年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可能在不同类型投资者之间达成初步的统一,最终将推动封闭式基金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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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日趋低迷,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虽然日益壮大,但与此相反的是,我国的封闭式基金无论其规模的大小及经营业绩的好坏,都处于折价状态,而且贴水率是越来越大,平均高达35%,有些已经超过40%。
于是有关"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式基金"的话题又重新摆在人们的面前。
在国际上,"封闭转开放"是最受投机者欢迎的套利模式之一:当封闭式基金折价过大时,套利者就会想方设法在市场上以折价购买封闭式基金,然后集合其他基金持有人一起迫使基金董事会将封闭式基金转变成开放式基金,折价自然就成为套利者的利润了。
拿证券市场发达的美国来比较,通过2003年10月底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其封闭式基金的平均折价率为3。18%,而溢价、平价和折价交易的基金数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1。73%、3。58%、64。
69%,其中折价率在10%以上的仅占总数的16。69%,而且都是经营不善的基金。可见我国目前的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价格严重低估,的确具有一定的套利空间。
但是,为什么我国的封闭式基金贴水率那么高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封闭式基金之所以受到冷落,与其这两年投资收益的递减有很大关系。
作为封闭式基金的最大投资者的保险公司在2002年和2004年的封闭式基金上蒙受了巨大的亏损,从1999年10月保监会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来,1999年~2001年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获益匪浅,为此保监会还将一些大的保险公司投资单个基金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
但2002年保险业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21。3%,几乎抵消了2001年通过封闭式基金获得的20%的平均收益率,而2004年的损失更惨重。而且2002年所有封闭式基金不分配,即使在所谓炒作基金核心资产——大盘蓝筹股行情的2003年,开放式基金的分红也远远超过封闭式基金,70%以上的封闭式基金都不分红。
对封闭市基金彻底失望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一些大机构投资者也表示"不在这个市场投资了";但对一般个人投资者来说,封闭式基金似乎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取舍都不甘心。参加游戏的人少了,自然导致封闭式基金市交易日益清淡。
由于封闭式基金的价格取决于基金净值、基金规模和市场供求,大的机构由于资金量比较大,为了回避流动性风险而选择了离场,它们的离场更使封闭式基金陷入一个"流动陷阱"。在供求不能决定基金规模的时候,供求就决定了基金价格。
当然,目前的情况不仅仅是市场基础问题,更多的是由基金业内部原因所致——发展重点是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受到了"区别对待"。例如,成立了开放式基金以后,将好的基金经理调整到了开放式基金上;在发行开放式基金时,大肆渲染此种基金的优越性,如何得符合国际基金业的发展潮流等,在褒扬的同时,封闭式基金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据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对待不同类型基金的轻重缓急十分明显:同样的股票,买入的价格却不同,受托的社保基金最低,开放式基金其次,封闭式基金最高。由此不难理解市场上为何流传着部分基金公司在用封闭式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做托的声音。
就以上现象,笔者认为:"现行的封闭式基金的监管法律法规中存在一定的误区与盲区,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的治理结构失效和权利义务失衡,所以导致封闭式基金日益边缘化,也正因为如此,封闭式基金的贴水率才居高不下。
"
"封闭转开放"这件事,自2002年以来争论过至少已经3次了。最早是2002年5月,保险公司基于套利冲动而动用了"封闭转开放"的工具,期间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分别做出了长达几十页的"封闭转开放"的报告。
报告分析认为:约束基金的行为主要是基金契约,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只要契约各方同意修改基金契约并将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法律就不能禁止。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初稿中规定: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同意,并报国务院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封闭式基金可以转为开放式基金。
所以保险公司认为"封闭转开放"没有理论上的障碍,当时还乐观地估计,只要合计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持有人可以自行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就可以推动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
2004年中,银丰基金的持有人已向银河基金管理公司提交了《关于召开持有人大会讨论转换基金类型的提议函》和《关于召开持有人大会讨论转换基金类型的附议函》,以此继续呼吁市场推动"封闭转开放"的进程。
据了解,目前参加银丰基金"封闭转开放"提议的持有人包括保险公司在内共38人,共持有6。19亿份基金单位,占该基金总份额的20。6%。原因是银丰基金在它的《招募说明书》中有过这样的说法:"设立后封闭式运作一年以后,可由基金管理人或持有1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议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转换基金类型"——即封闭转为开放。
其实在目前的封闭式基金中,银丰的业绩是不错的,截至2004年6月底,它的净值列54只封闭式基金中的第7位。从回报上看,2003年初到现在,它是唯一一只分过红且一年分2次的封闭式基金。如果让"银丰"这么一只业绩尚可的基金坚决地"封闭转开放",那么,其他的折价基金转还是不转呢?顺着这种思路往下想,高折价达30%的基金不转又在等什么呢?
去年10月份通过并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于"封闭转开放"在法律上做出了充分的原则性的规范,像法律中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以及从第七十条至第七十五条的内容,均对其有了明确的规定。
尤其是在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就有关事宜进行表决等。理论上没有障碍,但现实中却由于利益的博弈陷于停滞,最大阻力当然来自于基金管理公司:封闭式基金可以提取固定的管理费用,而且不必面对赎回压力。
去年开放式基金普遍表现较好,但赎回份额却创下新高,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基金市场目前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线投资者。在这个背景下,如果封闭式全部转为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肯定会有较大萎缩。基金份额萎缩,也就意味着基金管理公司效益的下滑。
当前开放式基金发行竞争日趋激烈,基金公司就更不情愿看到"封闭转开放"的推行。另外,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也规定,基金"封闭转开放"最终要经过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这就使得监管部门的灵活性加大,可能使"封闭转开放"的实行遇到一定的困难。
关于"封闭转开放",笔者认为从整个证券市场的背景来看,由于相关利益输送政策的调整和两年多的熊市面临的结束,使基金公司的专业理财活动创造了赢利条件和机会,以致于证券市场在发展中需要金融创新和套利工具。
保险公司以及QFII等战略投资者投资封闭式基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亏损,由于看到了"封闭转开放"可能会有30%以上的投机赢利空间,因此处于投机的本能和弥补亏损的想法,也在利用市场游戏规则积极地推动"封闭转开放"的实现。
试想,如果"封闭转开放"了,基金价格要与基金净值接轨,30%的差价不是唾手可得吗?更何况,30%的差价补完了,还有基金净值增长的神话在等着后来的投资者。
事实果真如此吗?一些机构投资者心里很清楚:如果仅仅是想通过转成开放式基金投机套现,封闭式基金目前的净值肯定还会大幅缩水。
这是因为,基金要变现股票或者债券,都需要成本。对于喜欢集中投资的基金而言,这个成本可能会更高。这个成本谁来埋单呢?只能是基金持有人。所以想通过"封闭转开放"获取短期暴利的心理是不可取的。另外,"封闭转开放"后可能产生巨额赎回(无论是解套出逃还是套利派发),对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基金业乃至整个证券市场都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台湾地区的实践获得一定警示:台湾地区为推动基金业向开放式基金转型,曾在1994年和1997年两次颁布相关法规。根据台湾的相关政策,从"20天平均折价20%以上"的封闭式基金可以转型放宽到"上市基金成立满3年、最近一个月平均折价10%以上"。
1995年台湾封闭式基金转型条款实施后,海外资金和短期投机资金在转型中套利,大部分基金均遭遇了大量赎回(约70%~80%),大量赎回又导致台湾股市"跌跌不休"。在台湾"封闭转开放"的过程中,QFII的投机套利行为对市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转型为开放式后,在证券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从而造成市场动荡下跌的恶果。
根据现行法规和市场情况分析,内地封闭式基金成为台湾故事的再版不是没有可能。同样的事情也曾经出现在美国,1997~1998年美国实行封闭转开放的6个月内,基金净资产额度平均下降28。18%。因此,我们不仅应看到"封闭转开放"的市场要求和正面作用,更要格外关注和警惕其潜在的风险。
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投资者,推动"封闭转开放"这件事的本身是没有错的,因为,大家自愿将资金交给基金公司去运作,就是为了收益。如果没有收益,当然不满。如果基金公司没有尽到代客理财的责任与义务,投资者"用脚投票"无可厚非。
笔者想要强调的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封闭转开放"制度,是督促基金公司切实尽到代客理财的责任,这才是实行"封闭转开放"的目的所在。具体来说,要对封闭式基金确定一个比较公允的绩效评价标准,通过对一定时期内的绩效综合评价与考核,将投资绩效没有能够持续达标的基金列为"封闭转开放"的候选对象,这才是"封闭转开放"的市场行为。
这几年的"封闭转开放"的争论其实质就是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再发现的探讨,封闭式基金之所以折价率不断提高,流动性不断降低,就是由于在市场低迷同时有开放式基金替代品种出现的情况下,封闭式基金对于投资者价值吸引力的下降。
相信随着行情的转暖,市场逐步恢复活跃,这将给基金以良好的资金运作环境,基金业将会表现良好的经营业绩,也将会吸引更多的资金介入到基金品种的投资上。而且,随着市场投资者信心的增加,他们将不仅增加投资股票的热情,也会有更多的资金关注封闭式基金的投资价值,其在二级市场的折价幅度将会随之降低。
最后笔者认为,封闭式基金当前已经具备了吸引QFII等中期战略投资者进入的价值区间,但对于短期投资人进入的价值需要外在条件的配合。可以预期,2005年封闭式基金的价值可能在不同类型投资者之间达成初步的统一,最终将推动封闭式基金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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