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一般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民间借贷行为,如果格式内容完整,则按照借贷合同对待。欠条只要写明了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双方亲笔签字的,就生效! 所以您的欠条签名和盖章,该欠条已经成立,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该保护您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虽然您的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但是并不影响合同成立,您的承揽合同已经成立,我方也已经按照协议要求完成主要义务——拉沙石等。 所以对方必须支付
工程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口头形式也具有法律效力!
(3)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不过并不影响其效力,您可拿欠条起诉“签了名字”和“盖章”的公司,双方具有还款的连带责任!也建议您起诉双方,公司肯定有钱还,若连带的话,谁有钱执行谁,而且起诉公司的话可以对“签名的人”具有紧迫力
(4)欠条日期2007。
4。21,是欠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但是欠条上是否有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日期?这个您没有说清楚。
不过诉讼时效2年,但是可以有诉讼时效的中断,即我方问对方要钱即为中断,对方是否有明确表示还钱或者还款计划,从这个地方开始中断,从新计算!所以时效问题,应该不是问题!
建议:可以委托律师解决问题,也可直接发个律师函,这个款不多,不建议直接走诉讼程序,可以非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