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居住和使用权吗?我是养女,一直未婚
首先,你的问题中出现了“继母”和“养母”两个称谓,但是我看你下文,感觉是同一个人,姑且按照她们是同一个人来处理。
那么你的问题有就三个:
一是你有没有继承权
二是你有没有权利阻止她们卖房
三是如果他们非要卖,你能获得什么补偿
对于第一个问题,北方的狼已经说的很明确了,你有继承权。 你的继承部分是整个房产的1/6,你继母是1/6,你另外一个姐姐是1/6,另外你的继母还有3/6的房产权(夫妻共同财产)。
你第二个问题,如果她们要卖房,而你不同意,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不同意,是不能交易的。 但是回到现实中,有很多房产是未经共同所有人就被变卖和过户了,比方说老公背着老婆把房子卖了...全部
首先,你的问题中出现了“继母”和“养母”两个称谓,但是我看你下文,感觉是同一个人,姑且按照她们是同一个人来处理。
那么你的问题有就三个:
一是你有没有继承权
二是你有没有权利阻止她们卖房
三是如果他们非要卖,你能获得什么补偿
对于第一个问题,北方的狼已经说的很明确了,你有继承权。
你的继承部分是整个房产的1/6,你继母是1/6,你另外一个姐姐是1/6,另外你的继母还有3/6的房产权(夫妻共同财产)。
你第二个问题,如果她们要卖房,而你不同意,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不同意,是不能交易的。
但是回到现实中,有很多房产是未经共同所有人就被变卖和过户了,比方说老公背着老婆把房子卖了。
从已知的法院宣判过的案例中来,如果这套房屋被交易并且已经过户,并且只要购房者能证明他是无恶意的,比方说他的购买价格不过度偏离市场价等等,法院不会撤销购房合同,新业主的产权证也不会被撤销。
这样就直接引出第三个问题,如果房子卖了,你能获得什么。
首先是领回属于你的那一部分售房款,其次如果售房经过了房屋中介的话你还有权要求中介公司负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对经手房产的业主详细情况有查证的义务。
对于你的这个情况,我有如下建议:
1)房屋的共同所有人,房屋的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有钱,对这个房子有感情,你是可以找你的继母和姐姐协商,从她们手里购买剩下的5/6房产。
如果钱不够,你可以跟她们商量订一个民事合同,钱稍微多付一点,但是分几年还清,这样比找银行贷款划算很多。
2)如果她们一定要卖房,你又买不起,那么你可以提出你的意见。比方说,如果她们说这套房卖30万(那么你可以分5万),你就说要卖36万(这样你可以得到6万)。
如果她们执意要卖,而房屋又只能卖出30万的话,由她们承担你这1万元的损失(相当于你拿6万,她们分剩下的24万)。
鉴于你们毕竟是一家人,如果她们非要卖,而你又买不起,我建议你还是不要过于强硬的反对,而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提出你的要求。
这样既能满足她们的心愿,也维护了你的利益。
就算分家的结局在所难免,也要尽量做到好聚好散,我想也是逝者最大的心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