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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继女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我大姨父16号去世了。大姨是姨父的第二任妻子。他们婚后有一子。今年19岁了。姨父之前有一女今年25岁,一直和她奶奶生活。但是我大姨和她爸爸一直都有给她抚养费。前些年他家拆迁后有一套房子。现在贷款还未还清。因为我大姨身患多种疾病,现在已经病退多年,弟弟今年还要考大学,姨父去世,家庭收入减少很多,可能会支持不了正常开支。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女儿过来争房产怎么办?她是否有义务赡养我大姨?如果应该赡养我大姨,在她拒绝赡养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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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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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果他的女儿过来争房产怎么办? 在有遗嘱时遵遗嘱。没有遗嘱时,,你大姨父的配偶(你大姨)、女儿、儿子、母亲依照继承法规定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由于你大姨患病且病退多年,可以认定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可能你大姨父之母属于这种情况,会给予适当照顾。
    在不考虑你大姨父有负债时,房子作为婚后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你大姨的1/2,剩下按你大姨1/8强,你大姨父之女、子、母各1/8弱,或者你大姨和姨父之母各1/8强,两子女各1/8弱。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你大姨和儿子都没有经济收入来源,你大姨父之母也没有收入来源,房产不分割共同供房不现实,房产全部给你姨,你姨能否补偿差子差价并继续还贷供房仍是一个问题?如果你大姨父还有其他财产或你大姨自己还有其他财产能够供房,否则实在是一个很头痛的问题。
    法律能解决一些问题,却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二、她是否有义务赡养我大姨?如果应该赡养我大姨,在她拒绝赡养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继女对继母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是,继母和继子女之间有抚养教育关系。
  从你所述情况可以看出,你大姨父有给其女抚养费,但不一定能认定为你大姨也有给,即使被认为是你大姨夫妇两人共同给的抚养费,但因为你大姨父之女一直于其奶奶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你大姨没有对其继女尽教育之责,因此“她”没有义务赡养你大姨的义务。
    也谈不上后面因拒绝赡养起诉的事。 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这样成本最低,也可以维系一份感情,共渡难关。

2008-01-23

586 0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

2008-01-22

584 0

1、本案例中的女儿对其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至于房子是否属于遗产范围要看具体情况,因你没有说明不便论述。 2、女儿虽没有与继母一起生活,但继母与生父如果用共同财产支付继女的抚养费,应当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女之间与亲生母子有同样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继女应当赡养继母。如果继女不尽赡养义务,继母当然可以起诉主张权利。

2008-01-20

555 0

她有给你生活费,就对你辅养了!你当然要...

2008-01-19

586 0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女儿过来争房产怎么办? 前些年他家拆迁后有一套房子。现在贷款还未还清。说明该房产的所有权是你姨和姨父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是他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有人是你姨和姨父两人,其属性共同共有性质。
  现在你姨父去世了,应当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家析产,首先分出一半份额归你姨,剩余部分按照你姨父的法定继承人,即女儿、奶奶、儿子和你姨等四人分成四等份,每人继承一份额。   至于贷款没不清,要分出你姨父应当承担的份额,尔后由继承人在各自继承份额内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还款责任。
   她是否有义务赡养我大姨? 从以上表述看,你姨与你姨父结婚时。该女儿也就是五岁而已,尽管她与其奶奶居住在一起,但对其监护权并没有发生移转,其法定监护人仍是其父亲。  你姨与你姨父结婚后,即与该女形成了法律上的继女与继母之间的关系,你大姨和她爸爸一直都有给她抚养费,所以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7条:“继父母依法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子女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之规定,该女儿应当对继母承担扶助义务。 如果应该赡养我大姨,在她拒绝赡养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7条:“继父母依法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子女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的规定,当该继女不履行法定的扶助义务时,你姨可以以该女儿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给付之诉,要求其承担扶助义务。  。

2008-01-19

584 0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大姨和姨夫结婚应该有20年了吧,当时你姨夫的第一个孩子应该只有5岁左右,是未成年人,虽然抚养费是你大姨夫妇提供的,(这是你大姨夫作为父亲应尽的义务),因为她一直与奶奶生活,所以她与你大姨就没有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母继子女是由婚姻关系而派生的一种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是否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这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拟制血亲的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女儿过来争房产怎么办? 她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当然要先将你大姨夫妇的财产减去债务,剩下的一半作为你大姨夫名下的遗产,由你大姨、儿子、女儿、奶奶共同分割。
     她是否有义务赡养我大姨?如果应该赡养我大姨,在她拒绝赡养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她与你大姨之间没有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在法律上她就没有赡养你大姨的义务,所以你大姨以后要诉她的话也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虽然我的解答与楼上诸位观点不同,而且楼主对这样的答案也未必满意,但我坚持自己的观点,因为法律要讲依据的,不能用感情来代替。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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