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下沙开发区一家单位上班的,2004年5月进公司的,当时给我面试的人事部主管给我面试的,试用期3个月,一个月750元,管吃管住,八个小时班,单休,因为当时刚从学校出来的什么都不怎么懂就没有管什么就直接上班了,今年合同到期了,出来听朋友们讲星期六上班公司应该支付我双倍的工资,但是我们公司原来根本就没有支付我们双倍的加班费,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去劳动部门投诉我们公司没有支付我双倍的加班费时,公司说给我补偿,但是现在又要在我的星期六加班费中扣除我的中餐费,平时每个月的绩效奖,过年过节的奖金中扣除,我感觉到很不妥,和公司去调解好几次他们都是那样说的,还有公司里最让我恶心的就是哪个会计了,他说公司现在说出给你补偿是看的起你,如果这么一点钱你现在都不要,过两三个月你的案子就自动的给你撤除了,那样你连一分都拿不去了,我感觉到很气愤的, 你没说我该去怎么样来处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