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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江集团入主推进S*ST联谊债务重组
本报讯 S*ST联谊(600065)的潜在大股东在提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167股的股改方案的同时,拟将旗下一子公司的股权债权转让给S*ST联谊,并与上市公司达成了一系列债务转让协议。
2006年11月14日,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大庆市油脂化工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2307万元收购两者持有的S*ST联谊3480万股和2201万股,合计5681万股股份。
收购完成后,淞江集团所持S*ST联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联谊总厂持有5464万股,占总股本的...全部
淞江集团入主推进S*ST联谊债务重组
本报讯 S*ST联谊(600065)的潜在大股东在提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167股的股改方案的同时,拟将旗下一子公司的股权债权转让给S*ST联谊,并与上市公司达成了一系列债务转让协议。
2006年11月14日,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大庆市油脂化工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2307万元收购两者持有的S*ST联谊3480万股和2201万股,合计5681万股股份。
收购完成后,淞江集团所持S*ST联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联谊总厂持有5464万股,占总股本的28。46%,为第二大股东,油脂化工厂不再持有S*ST联谊股份。
同时,淞江集团承诺于2006年12月31日前代联谊总厂支付其占用S*ST联谊的非经营性资金1。5亿元。
据悉,淞江集团成立于2003年4月,以房地产投资及开发为主营业务,由自然人郑松光、马泽君共同出资组建,各持股71%和29%,实际控制人为郑松光。
截至2005年底,淞江集团合并报表账面总资产为48952万元,净资产为13281万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6645万元。
实际早在2006年6月30日,淞江集团就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签署了《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合同》,淞江集团受让信达哈尔滨办事处对联谊总厂拥有的2。
68亿元的债权,该债权对应的质押物为联谊总厂所持的5080万股法人股。
在S*ST联谊公布的股改方案中,淞江集团收购上述股份完成后,S*ST联谊以资本公积金向淞江集团转增1050万股;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
167股,共计转增2500。2万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获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该对价水平相当于单纯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相当于获得每10股送1。956股的对价安排水平。同时,淞江集团承诺在公司股改股份过户完成后的三年内,不转让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并表示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此外,根据S*ST联谊与潜在股东淞江集团签订的《关于东莞市水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与债权转让合同》,淞江集团将其合法持有的东莞水晶51%的股权与643。70万元的债权,依法转让给S*ST联谊。
交易双方同意根据东莞水晶净资产评估值1902。26万元,确认此次股权转让对应的交易价款为970。15万元,此次债权转让的价款为643。70万元,合计1613。85万元。
东莞水晶公司主要负责水晶之城项目的开发,该项目是东莞市较大的房地产项目之一,规划总占地面积14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97平方米,其中住宅31497平方米,商业面积189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目前处于报建、筹备阶段。
同时,根据S*ST联谊及淞江集团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行齐齐哈尔分行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书》,将S*ST联谊及其子公司在前述公司银行债权人的全部债务等额转移给淞江集团,该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
上述债务涉及本金总额为10742万元,转移完成之同时,前述公司银行债权人就相应债务与淞江集团续签或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根据S*ST联谊及淞江集团分别与大庆新华沥青经贸有限公司、山西鑫远通商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贝格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庆庆远提捞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书》,将S*ST联谊及其子公司在前述公司部分企业债权人的全部债务等额转移给淞江集团,此部分债务共计5166万元。
S*ST联谊(600065)股改清欠收购三步并行
S*ST联谊拟把公司股改、清欠和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结合起来,借道股改,一次搞定。
今日,S*ST联谊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显示,11月14日,深圳市淞江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淞江集团”)与黑龙江省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大庆市油脂化工厂签署了《关于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拟收购前述股东持有的大庆联谊568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
59%;淞江集团承诺于股份转让交割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前代联谊总厂支付其占用大庆联谊的非经营性资金15000万元。
在淞江集团收购5681万股股份完成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淞江集团转增1050万股;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
167股,转增2500。2万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获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该对价水平相当于单纯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相当于获得每10股送1。956股的对价安排水平。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同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实施:第一,淞江集团拟收购的5681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第二,淞江集团于2006年12月31日前代联谊总厂偿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
5亿元。如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取消。
截至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处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的状态。未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中,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分行持有公司股份735万股。
因此,淞江集团已承诺,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中表示反对的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其对价安排。
对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如果在《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前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淞江集团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
同时,淞江集团偿付上述股份给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后,视同淞江集团代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了对价安排,因此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淞江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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