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罚款滞纳金问题本人的驾驶
呵呵,楼主,下面是公安部门的答复,你自己看吧。
公安部下月起取消交通罚款天价滞纳金
违章频道
核心提示: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中国经济网3月30日报道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全部
呵呵,楼主,下面是公安部门的答复,你自己看吧。
公安部下月起取消交通罚款天价滞纳金
违章频道
核心提示: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中国经济网3月30日报道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规定》)即将于4月1日(周三)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
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对“天价”滞纳金的相关处理进行了通报,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在4月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4月1日起,交通违法行为(含4月1日以前)逾期未处理加处罚款的,将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市公安交警支队同时表示,由于系统调试,可能会出现极个别处理数据未能及时更新、未按新规定处理的个案,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应交警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敬请广大市民配合。
2007年机动车违章罚款滞纳金该怎么缴
作者:记者 严小乔 日期:2009-4-18 10:07:29 来源:泰州晚报 字体【大 中 小】
市区陈先生来电咨询:听说从今年4月1日起,机动车罚款滞纳金不可超过本金,不知道2007年产生的罚款滞纳金,是按老政策执行,还是按新政策执行?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宣教科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今年4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007年产生的罚款滞纳金,如在规定生效之日后缴纳,将按新规定执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