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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紧急问题

我在工厂做了12天的工作,想要辞职请问有没有工资拿,工厂说做10几天不能发工资,做够一个月辞职发一半工资,请问工厂规定是不是合理,有没有法律根据,我该怎么办?

全部回答

2007-10-24

0 0
    由于你并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仅以你只工作了12天的情况分析,这期间可视为试用期,你对该工厂不满意,是可以随时离开的。 工厂所谓的“做10几天不能发工资,做够一个月辞职发一半工资的说法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恰恰就是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情况。据此,工厂必须支付你12天的工资。 你可以明确告知工厂上述法律规定,以敦促其依法支付你的合法工资,否则,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做法,请求裁决工厂立即支付克扣你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你的仲裁请求将得到仲裁委支持是毫无异议的。 。

2007-10-24

911 0
试用期可随时走

2007-10-24

940 0
    1。如你是临时工,做一天算一天工资。做十几天,工厂应当付十几天的工资。2,如你是合同工,按合同办事。A,工资应算给你。违反合同你赔偿工厂损失。算起来还是不要工资上算。B。
  你违反合同,工厂不必算工资给你,也不追究你给工厂造成的损失。这叫两不相欠,互不相干。扯平最好。    3若你是正式职工,请辞。每月做满1-----15日,发半月工资。
  
  做满1----30日,发全月工资。未能做足上半月或未能做足一月,这要看领导如何处理了,发与不发半月全月工资,那就看人情味怎么样了。--------估计你是合同工,也没什么好较真的,只能算了,免得自找麻烦,工资历要不到,反而要倒贴出来。

2007-10-24

924 0
你应该得到12天的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约定的月工资÷20.9天(法定月出勤天数)×12天(你的实际工作天数)=你应得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给,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07-10-24

913 0
工作时要签订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否则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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