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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提出离职,直接不去上班了,还能拿到工资吗

我是大润发的一个部门助理,后来因为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厂要求直接星期一去上班,没来得及去大润发申请离职,本人知道提出离职到同意他会让你在做一个月,所以直接不去了,过了3天,我算好他会给我开单子,算我旷工了,因为我知道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但是去那天,我问人资要离职单,他不给我说主任要你星期一来找你谈话,我要不到就走了,过了几天我再去碰到大润发人资主任,那主任就跟我说你办不办离职都一样的,工资一分都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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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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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你却在找到新单位后,未打招呼即离开大润发直接去了新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通常情况下的违约惩罚,一般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即要么继续工作一个月,要么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立即走人。
  因此,你简单的认为大润发会以你擅自旷工三天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还会给你发一定数量的工资,未免过于天真。因为,大润发完全可以以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为由,追究你的责任,甚至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追究你工作的新单位。
    那时候,或许你将面临鸡飞蛋打的尴尬局面,岂非得不偿失 ?! 还望慎重斟酌,三思后行。

2009-09-06

除了扣除你旷工的罚款,其他工资还应当照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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