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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外伤害医疗费该怎样报销???

我于6月29日晚骑自行车不慎摔倒,造成左股骨粗隆间骨折,住院期间保守治疗花了5000余元。据说我们单位是从大病统筹中每月拿出1元交给保险公司,作为意外伤害的投保。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找保险公司报销吗?又能报销多大比例呢?有什么政策依据吗?

全部回答

20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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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找保险公司报销,需出具单位证明、社保本、医疗发票、用药明细单 2、报销比例是80%,100元免赔额 3、合同就是依据

2007-08-17

177 0
看他上的什么有保险!如果是意外伤害那就不赔,那他要是上的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就给他报销所花的医药费的百分之三十到五十之间!他要上的是附加险那就给他报销百分之百的医药费!不过那要看当初合同是双方是怎么定的!那他要是出了意外就按他们当初所定的保额来赔偿他!

2007-08-15

175 0
1,您能找保险公司报销; 2,报销比例要看您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3,和政策无关,主要看合同。 首先应该找人资部门的同事帮助您,其次是要搞清楚保险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然后联系保险公司,他们会协助您办理理赔的手续。 --------------------------------------------------------------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您。

2007-08-15

179 0
如果投保险种中有意外医疗,你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 如果险种中只有意外伤害,你的医药费不能报销,除非达到了伤残标准。 如果你们的团体意外医疗保额〉5000元,你的5000可以全额报销。 如果有免赔额,5000-免赔额就是你最终拿到的钱。 免赔额一般都很低,一两百元。

2007-08-15

144 0
要根据投保金额,只要在保额范围内的费用是可以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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