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平行登记?
答:平行登记是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已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同一会计期间,一方面登记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登记该总分类账所属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 平行登记的规则: (1)登记的原始依据相同;(2)登记的方向相同;(3)登记的金额相等;(4)登记的会计期间相同。
为了使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之间能起到统驭、控制与辅助、补充的作用,便于账户核对,确保核算资料的正确、完整,必须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登记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所谓平行登记,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会计凭证一方面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又要登记该总分类账户所属的各有关明细账户。
具体地说。平行登记包括以下几个要点:① 登记的依据相同;② 登记的方向一致;③ 登记的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