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三种:
一是:争议调解,由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主持,这个委员会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非长设机构,是否经过争议调解,系双方当事人自愿。一般企业都没有这个机构,但是劳动法上有规定的。
二是:劳动仲裁,这是法定的必经程序,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不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三是:诉讼,经劳动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四种:
劳动争议调解: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劳动行政调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可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劳动监察条例》)
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60天。
(《劳动法》)
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民事诉讼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彼此间的争议,这主要有四个途径。
(1)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2)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可找到他们来解决纠纷。
(3)上述途径走完后,仍解决不了问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它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见图: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非必经程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非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必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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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予以解决,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调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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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到劳动局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