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我跟一所事业单位签署了就业合同,合同时间是3年,于07年7月1日签的,后来在08年1月的时候重新签了一份,时间也是3年。现在本人想提前辞职,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啊。企业规定如果要辞职必须交8000的违约金,这和收入明显不符合,本人年薪是1万8。
在单位上班前,企业组织了岗前培训和考试,但是都是我们自己出钱上的辅导班和参加考试,问这种情况企业收违约金算不算不合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辞职,届时生效,15天内 结算走人,根本不需要单位批准。
培训费约定单位出,如果是个人承担的,单位无权要求支付此项违约金。
仅两种情况辞职要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
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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