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看下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
我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只是给你一些意见,希望有点帮助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方婚后的工资在分割财产时有一半应归女方所有(女方同理)。他支付给你20万应该属于这部分财产里。至于说法我想你不必要太...全部
我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只是给你一些意见,希望有点帮助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方婚后的工资在分割财产时有一半应归女方所有(女方同理)。他支付给你20万应该属于这部分财产里。至于说法我想你不必要太在意,而且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这两套房子如果不是婚前财产,就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房屋中的电器,家具等都属于共同财产。照你的意思说,这两套住宅的总值应该超过100万。如果你不同意协议中得到40万的住宅,可以评估两套房产,之后要求平分。
如果不满意这样分割财产,你可以请求法院帮忙分割,不用自己去查他的账户,我想你也时查不到。
婚姻法还有一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如果你是这种情况,男方或多或少应在分割财产时多分给你一些。
离婚分割财产后,各自得到的财产都归个人所有,如果男方再婚,婚前不做财产公证,那么这些财产又成为婚后的共同财产(女方同理)。也就是说,假如他又离婚了,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只涉及到你的前夫和孩子的继母之间的财产了。
你的财产不会受到影响。
我想在这里你不用过分担心孩子在今后获得财产方面会受到什么影响。这就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为什么说你不必太过担心呢,主要是因为当你的孩子和继母产生抚养关系时,你的孩子便享有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能继承父亲的财产。
如果你的前夫和孩子的继母又有了小孩,也不过是在继承财产份额上会少一些而已。这种情况只是在法定继承时,如果有遗嘱存在,那么得的多,或者得的少,或者不得就另当别论了。不过照你的说法,你的前夫不会亏待你们的孩子的。
还有就是你的财产,将来是否归你的孩子所有。
离婚对夫妻双方还有子女的影响都很大,这些影响都不是用金钱衡量的,尤其是对孩子。希望你们能多为孩子考虑一下,这种考虑不但只是在金钱方面的照顾。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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