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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该怎么办理转让手?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该怎么办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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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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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一、国有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等)除按上述(一)、(二)、(三)分别收取规费外,尚需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每亩20000元(市开发区和镇工业园区免收)。 说明二、工业用地——办理划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与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用途变更费改为667元/亩,出让业务费改为管理费1000元/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粮田开发资金、老年社员保养金和评估费免收。
     说明三、房地产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与工业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相比,在土地类型相同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市(县)部分,粮田开发资金和老年社员保养金不予减免,出让业务费上不封顶,按规定比例计收。
   说明四、农户占用耕地建房收费标准为:(1)耕地开垦费6000元/亩;(2)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2400元/亩;(3)管理费0。  5元/㎡,每户最高为60元;(4)耕地占用税由建房户直接交镇财政所。
   说明五、上述收费项目中,不包括出让土地应缴纳的契税、政府收益金和中介机构收取的评估费、勘测定界费。 说明六、江阴市国土资源局主要收费项目的文件依据: (1)、用途变更费一一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函[1997]157号 (2)、省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一苏政发E[1991]148号、苏政办发[1995]62号 (3)、耕地开垦费一一新土地管理法、苏政发[1999]8号及苏政办发[1999]87号 (4)、耕地占用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 (5)、围垦势帕项资金—一苏财农税[1996]26号 (6)、出让业务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7)、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一一财综字[1999]117号 (8)、出让金省集中部分—一苏政办发[1995]121号、苏发[1997]8号 (9)、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10)、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11)、土地登记费一一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9]81号 (12)、城乡居民地管理费一一苏价服[2001]281号、苏财综[2001]145号 (13)、粮田开发资金——澄政发[1991]122号 (14)、老年社员保养金一澄政发[1991]122号 (15)、临时用地管理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16)、非农用土地有偿使用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17)、土地复垦费一一新土地管理管理法及苏价房[1998]12号 (18)、土地年租金——苏政办发[1998]50号 (19)、土地荒芜费一一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说明七、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取消的收费项目 (1)、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2)、房地产抵押管理费 (3)、农民宅基地超占临时用地租金 (4)、征地包干服务系数 说明八、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 (1)、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管理费(苏价服[2001]281号)一一下降为按每平方米0.5元收取,每户最高为60元。
     (2)、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一一涉房部分按征地总费用的3%下降为2%。 (3)、临时用地管理费一一国有建设用地由1。5元/㎡。年下降为1元/㎡.年,经营性用地由3元/㎡。
  年下降为2元/㎡。年。 (4)、用途变更费一一出让土地由2元/㎡下降为1。5元/㎡。   (5)、土地勘测定界费由每亩200元下降为每亩100元。 (6)、出让业务费一一工业用地由上不封顶调整为最高每亩3000元,评估价15万元/亩以上部分免收。
   上述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以后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以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以上公告内容由江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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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去国土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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