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我们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具有遗产性质。
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 的财产。而公民只有在自己
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 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 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 款项的所有权。
而且,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 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 法对该费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公民不能以 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 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 的个人合法财产。 另外,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 的财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 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