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害如何认定?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失职行为,以及其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以及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就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失职行为,以及其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以及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就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董某在工作中,将英文单词拼写错误,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失职行为,但其一字之差却造成表达意思截然相反,给客户的公众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遭到客户严重抗议;某展览公司作为从事展览策划的法人,其所受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全部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失职行为,以及其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以及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就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如何认定劳动者失职行为,以及其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以及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就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董某在工作中,将英文单词拼写错误,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失职行为,但其一字之差却造成表达意思截然相反,给客户的公众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遭到客户严重抗议;某展览公司作为从事展览策划的法人,其所受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某展览公司亦举证证明其因此遭受一定经济损失,故应认定董某的严重失职行为造成某展览公司重大损失,某展览公司据此解除与董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须支付赔偿金,故对于董某要求某展览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之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实用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知识贴士:
因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是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权益和企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但是,只有劳动者的过错行为达到法律上认为的“严重”程度,并且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时,用人单位才能够行使单方解除权,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什么情况才构成严重失职和严重损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实践中,应当根据劳动者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失职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以及其失职行为对于企业经营所造成的直接负面影响等相关因素综合判定。尤其需要当心的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将劳动者并不严重的失职行为作为辞退的借口。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孰能无过?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也不会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另一个极端是无论劳动者出现多严重的失职或舞弊行为,均认为其未达到严重程度而不允许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这种做法矫枉过正,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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